为加快推进农业科技推广步伐,提升我县农业科技含量,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农函〔2025〕59号)、《宝**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公开遴选2个****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依托优秀农业龙头企业、****基地等,建设****基地。
二、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基地所属单位(科研教学推广单位、涉农企业、农民专业**组****管理局正式注册。
****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基地(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少于50亩;****基地面积不少于50亩;****基地(生猪年出栏量不少于800头、肉牛年出栏量不少于300头、肉羊年出栏量不少于1000只、肉鸡年出栏量不少于5000只)等种植养殖业且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农业科技水平处于县内先进以上水平。
****基地在县内具有代表性的主导产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三、遴选程序
****基地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并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支撑单位协作计划和**协议、技术服务部门的服务协议、申报单位获得的各种表彰证明文件、相关农产品质量认证、获奖证书****基地农业科技试验示范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基地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遴选认定。
(三)遴选出****基地,并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与****基地签订为期一年的《宝******基地协议》。认定后统一竖立“****基地标牌”。
四、示范基地优先条件
(一)产品商标被认定为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
(二)产品通过以下其中一项认证的:达标合格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五、示范基地的职责
****基地要明确专家组成员及技术指导员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基地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户。加强与科研院校的联系与**,保证农业最新科研成果、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及时得到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使其成为新品****基地,农技人员、种养大****基地,****创业基地。
六、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示范基地确定后,对购买农药、化肥、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按国家规定资金比例给予适当补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莉;联系电话:0835-****806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