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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1 | 报价:490000(元) | ****(**壮族自治区****交流中心、**壮****技术中心) | ****市**区教育路5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项目 |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项目 |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桂政发〔2024〕19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24〕25号)等有关要求,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洁园,谭健峰,龙思远(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3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
2.监督部门:****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774-****551;
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潇贺大道2539号
联系方式:0774-****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星河巷81-1号
联系方式:0774-****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74-****696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