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赵婷婷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区长滨东一街1号中弘﹒西岸首府7号楼A单元2层201房转移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分割转让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2025-10-29 10:17 |
| 序号 |
分割转让证明书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坐落 |
| 1 |
****18960 |
****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60****00002GB02093F****0034 |
**市**区长滨东一街1号中弘﹒西岸首府7号楼A单元2层201房 |
特此公告。
****
2025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 邱怡,联系地址:**市**区怡心路9号二楼18号窗口;联系电话:****4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