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村**路口综合环境改造项目
公开抽选公告
本公开抽选项目 井口村**路口综合环境改造项目 已由 中共沙坪****委员会2025年第18次会议记录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抽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抽选。
2.1 建设地点:**市**区井口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市**区井口街道,紧邻 212 ****人民医院井双院区,项目内容包含**路口处闲置场地美化、环境改造,及建设集装箱小屋、休闲廊架、室外座椅等,设施供周围村(居)民、****电站人员使用,旨在打造一个集街头口袋公园,新就业人员休憩场所,便民服务阵地等功能一身的场所。
2.3 本次公开抽选项目合同金额:129626.21元(已下浮5%)。
2.4 发包范围:具体详见2024年井口老旧小区整治施工设计图及抽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
2.4.1不允许分包。
2.5 工期要求:20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出开工令后开始计算)。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其他:无。
3.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3 报名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抽选文件第二章报名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1 本公开抽选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报名人在报名前可在**市公共**交易网(**区)-**区小微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下载抽选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电子图纸等资料。
4.2 报名人有疑问的可按本公告所列抽选人联系方式向抽选人提出。
4.3 抽选人应于项目抽选时间前1个工作日在**区小微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发布补遗和澄清,发布补遗的应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自本公开抽选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截止报名并抽取。
抽选人:**** 抽选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井口街道**路48号 地址:**市**区覃家岗街道天马支路41号
联系人:郎老师 联系人:冉老师
电话:159****2858 电话:133****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