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镇城乡融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次)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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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镇城乡融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次)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六镇城乡融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次)招标网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答疑与澄清书,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P3暂列金(统一报价)为¥410159.34元,暂估价(统一报价)为¥362400.00元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暂列金为¥447073.68元,暂估价为¥327000.00元不相符,请问投标文件《经济标书》中以哪个报价为准《商务标书》中《投标函》的暂列金额与暂估价填写哪个金额

答:“暂列金(统一报价)为¥410159.34元 ;暂估价(统一报价)为¥362400.00元”均为税前造价;“《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5.暂列金”包含“5.1 暂列金:447073.68”和“5.2暂估价:327000.00”,皆为税后报价;具体报价金额将以本答疑公告附件形式一同公布,投标人在编制《经济标书》时,涉及到“暂估价及暂列金”报价金额的,按照附件中给出的金额进行报价。

《商务标书》中《投标函》中暂列金额与暂估价按照招标文中给出的税前报价即“暂列金(统一报价)为¥410159.34元 ;暂估价(统一报价)为¥362400.00元。”填写。

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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