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公******局食堂食材采购 | ||
| 品目 | 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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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9日 10:0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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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获取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1月18日 09:0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万得大厦16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201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高网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9850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小行路15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021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2号楼7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网芹 | ||
| 项目概况 **市公******局食堂食材采购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18 09:0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公******局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201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966.5元
采购需求:
**市公******局机关及各所队食堂的综合食材采购。本项目共12个包,各标包情况如下:
| 包号 |
标包名称 |
食材配送地址 |
各所队预算 |
标包预算 |
备注 |
| (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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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1 |
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
**市**区小行路158号 |
****618.00 |
****6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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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2 |
**南站站所食堂食材采购 |
**市**区玉兰路88号 |
****131.00 |
****1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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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3 |
**站所食堂食材采购 |
**站所:**市**区红**路69号 |
****272.00 |
****2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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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4 |
禄口**站所、秣周路站所食堂食材采购 |
禄口**站所:禄口街道飞****基地内 |
993600.00 |
****24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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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秣周路站所:双龙大道与**亭东路交界****基地内 |
83864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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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5 |
新街口站所、**路站所食堂食材采购 |
新街口站所:白下路2号3楼 |
****460.00 |
****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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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站所:**区江浦街道巩固村****基地内 |
7207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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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6 |
****大队食堂食材采购 |
****基地内马群神马路19号 |
****047.00 |
****0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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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7 |
中和村站所、天保站所食堂食材采购 |
中和村站所:****基地内 |
695220.00 |
****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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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保站所:**市**区地铁S3线天保站 |
708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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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8 |
仙林湖站所、孝陵卫站所食堂食材采购 |
仙林湖站所:**区仙林大道180-1地铁经天路站桥下 |
581686.50 |
****2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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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陵卫站所:**市**街道-C****基地边 |
73751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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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9 |
大校场站所、刑警大队食堂食材采购 |
大校场站所:地铁6****停车场 |
560910.00 |
****09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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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警大队:地铁6****停车场 |
68518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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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10 |
晓庄站所、治安大队食堂食材采购 |
晓庄站所:**市**区古平岗1号 |
710337.00 |
****6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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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安大队:**市**区三步两桥10号 |
4613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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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11 |
长途东站站所、**门站所食堂食材采购 |
长途东站站所:****花园路17号 |
477424.00 |
9908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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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站所:**街19号4楼 |
5134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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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12 |
大厂东站站所食堂食材采购 |
大厂东站站所:**市六****社区****基地内 |
791100.00 |
79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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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79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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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食材配送地址与就餐人数可能会进行调整,最终以采购人确认的食材配送地址与就餐人数为准。本项目预算中的全年采购金额为预估数,采购人不对全年采购金额做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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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共12个包,投标人仅需提供1份投标文件(视同响应12个分包),当投标人被推荐为其中一个包的中标候选人后不参与后续包的排序,故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第一名作为包1中标人,第二名作为包2中标人,第三名作为包3中标人,第4名作为包4中标人,第五名作为包5中标人,第六名作为包6中标人,第七名作为包7中标人,第八名作为包8中标人,第九名作为包9中标人,第十名作为包10中标人,第十一名作为包11中标人,第十二名作为包12中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2025-11-18 09:00 (**时间)
地点:苏彩云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供应商通****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cn)更正公告。
5.“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小行路158号
联系人:张春祥
联系电话:137****0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189号万得大厦B座16楼
联系人:施光彬
联系电话:151****9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光彬
电话:151****9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