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发商业品牌运营推广服务合作项目招标失败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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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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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榕发商业品牌运营推广服务**项目

招标人:****

建设规模:最高限价为840000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失败原因(请在相应类别前的括号中打上“√”,并按类别填写相应内容)

( )2.1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少于3个

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至提交截止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少于3个。

( )2.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

本招标项目于 年 月 日 时在 进行资格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

( )2.3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

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至投标截止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

( √)2.4 所有****委员会否决

本招标项目于2025 年10月 22日9:30 时在**市**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中心2号楼4楼开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钦

专家评委:江德文、韩荔娟、李爱清、葛俊敏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及理由

备注

**市****公司;中臻美邺文化****公司;**利合****公司。

详细评审不合格

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极低,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且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3.2.4条“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

3、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 年10月29日至 2025 年11月3日。

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鸡笼洲路与东滨路交叉口东120****中心

电 话:0591-****7021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中心2号楼4楼招标代理部

电话:0591-****8812

联系人:何工、阳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日期: 2025 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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