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玉溪-易门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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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 号
来 源 ****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5-10-27
****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32、 0877-****711****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年产80万吨固废综合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禾川****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六街街道办迤栖村

建设内容:项目设置一间2万m2彩钢大棚,内部进行分区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区、成品区、副产品区等。项目不设办公生活区,员工办公生活均依托项目东侧****公司设施。。形成年综合利用磷石膏、脱硫石膏50万吨,固废、尾矿渣及非危化工业废弃物30万吨。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废气:施工期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对运输散粒状物料的车辆加盖篷布进行密。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和堆放。工地所需的砂、石料等尽可能减少露天堆放,做到用多少运多少。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蔽、覆盖措施,防止起风时产生扬尘,同时减少临时堆放场造成的水土流失。

废水:场地内施工人员产生的污水量主要为洗手废水,产生量较小,经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与洗手废水一起收集澄清后用于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场地地表初期雨水通过临时排水沟收集进入2m3的临时沉淀池后回用于非雨天场地洒水降尘或施工用水,不外排。

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进行作业。合理布局施工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开敏感点休息时间,减小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固废: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用于项目区内回填**整,不产生弃土。项目施工作业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送到当地建筑垃圾指定堆场进行处置,禁止随意丢弃。项目施工人员会产生一定的生活垃圾,由于施工人员不在现场食宿,生活垃圾在场区暂时存放后,施工方按时清运垃圾收集箱,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破碎、振动筛、磨机、磁选机、搅拌机、烘干机6台设备各设置一个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一起并入高度为15m高排气筒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DA001)排放。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筒仓顶部排气口排放,车间半封闭(三面围挡+顶棚,仅留车辆出入口),洒水降尘。厂区道路硬化、路面遗撒及时清扫,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并采用洒水车进行降尘。车间半封闭(三面围挡+顶棚,仅留车辆出入口,洒水降尘。无组织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外排。

(2)废水:生产废水在沉降池(50m3)沉降后,进入100m3的循环水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本项目洒水降尘或生产中。项目不设办公生活区,不产生生活污水。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安装减震垫,隔音等措施。

(4)固废:废布袋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油桶由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转移进行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达1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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