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〇二六年度餐厅食材阳光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我中心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日内有效。

一、项目名称:二〇****餐厅食材阳光采购项目

二、招标相关内容

1.采购物资:第一包米面油类,第二包肉类,第三包蔬菜水果类,第四包水产类,第五包蛋类,第六包乳制品类。

2.供货时间:一年。

3.供货地点:****餐厅。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为积极落实国家东西部协作、省内协作、区地产地配等乡村**工作,将参照有关文件要求预留部分采购份额。

6.如投标单位中****机关****餐厅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否则将取消此次中标资格。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范围内所有内容。

2.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http://credit.****.cn/) 及信用**(http://www.****.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2022年度至今因供应商原因在合同履行期间与招标人解除合同或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包括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特定资格要求:

8.1第一包:

(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投标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2)投标人为省级及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从该资质企业进货的经销商。

8.2第二包:

(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投标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2)具有所投畜肉类产品(包含猪肉、牛肉、羊肉)、禽肉类(包含鸡肉、鸭肉)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具有所投畜肉类产品(包含猪肉、牛肉、羊肉)定点屠宰证,其中猪肉必须是地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布的屠宰证。

8.3第三包:

(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基地****基地进货的经销商(经销商投标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市阳光食品工程会员单位(阳光食品工程单位仅限综合配送品类和蔬菜品类的阳光食品工程单位);

(3)具有80㎡以上保鲜库房。

8.4第四包:

(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100㎡以上冷库;

(3)自有捕捞船或与捕捞船签订供货合同。

8.5第五包:

具有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合格证》,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供货鸡场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合格证》、**/供货协议及制造商授权书。

8.6第六包:

须具有预包装销售许可证或网上备案证明,经销商投标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注:《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每个品牌只允许唯一投标人参与投标,以《制造商授权书》获取时间先后为准。获取时间相同的,以现场报名先后时间为准。投标人针对同一产品仅可提交一个品牌产品的授权书。经销商与制造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2025年10月29日09:00起至2025年11月4日16:00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西海岸新区珠江路600号天相国际5号楼5层515室。

3.方式: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套/包,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通过的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3.1营业执照副本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由授权代表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3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3.4至少提供一辆自有配送车辆的行驶证(租赁车辆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租赁期限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期。)

3.5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3.5.1第一包:

(1)《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为省级及以上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从该资质企业进货的经销商。(相关证明资料)

3.5.2第二包:

(1)《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畜肉类产品(包含猪肉、牛肉、羊肉)、禽肉类(包含鸡肉、鸭肉)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畜肉类产品(包含猪肉、牛肉、羊肉)定点屠宰证,其中猪肉必须是地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布的屠宰证(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5.3第三包:

(1)《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基地****基地进货的经销商或**市阳光食品工程会员单位(阳光食品工程单位仅限综合配送品类和蔬菜品类的阳光食品工程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80㎡以上自有保鲜库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明)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保鲜库的须提供无抵押、租赁纠纷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明)清晰复印件(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明的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明资料原件)(保鲜库租赁期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期);证明资料需体现库房作保鲜库用途的内容。

3.5.4第四包:

(1)《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100㎡以上自有冷库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明)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冷库的须提供无抵押、租赁纠纷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明)清晰复印件(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明的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明资料原件)(冷库租赁期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期) ;证明资料需体现库房作冷库用途的内容。

(3)自有捕捞船的船舶证明资料或与捕捞船签订的供货合同原件(捕捞船协议期限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期)及船舶证明资料(船舶证明资提供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3.5.5第五包: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合格证》,经销商投标的需提供供货鸡场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及**协议(**协议期限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期)。

3.5.6第六包:提供预包装销售许可证或网上备案证明。

4.售价:300元整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招标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海岸****服务中心

地 址:**西海岸新区西海岸路181号1号楼210办公室

联 系 人: 柴清钰

联系方式: ****76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珠江路600号天相国际5号楼5楼

电子信箱:****@163.com

联 系 人:王露露、田超

联系方式:153****5905/133****2019

附件:下载制造商授权书.doc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9
招标公告
关于二〇二六年度餐厅食材阳光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