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审批
陕西-渭南-蒲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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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0-29

项目名称 **县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县**范围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44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军
联系人 刘强辉 联系电话 186****9668
项目投资(万元) 8430 环保投资(万元) 2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1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原有排水渠进行扩容改造,全长共计约8km,改造后排水渠宽底3m,宽口10.5m,渠深5m。改造内容包括:原有水渠清淤,围堰导流、水渠挖方扩容,渠底换填、浇筑,边坡衬砌,底泥干化、处理等;全线范围内含接水改造8处,倒虹改造2处。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现场土方作业采取在项目四周设置 围栏或围墙,封闭施工措施后通过运输车排放至固定场所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集中运输措施后通****处理厂****处理厂集中进行达标处理
固废 环保措施:
弃物实行袋装化,做到定点堆放、专人及时清理,依托城市环境卫生部门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制定降噪措施,并可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2)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点的一侧,并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3)原则上夜间应禁止施工,若因工程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4)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5)施工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增加消声减振的装置。6)应加强施工管理,除禁止强噪声源机械夜间施工外,在午休前后,挖掘机、推土机等产生强噪声源的施工也应停止,避免噪声影响引起纠纷。7)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且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以期达到降噪效果。8)向周围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确因技术条件所限,不能通过治理消除环境噪声污染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减少到最低程度.
承诺:**** 王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军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6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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