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护地块基本信息
(一)地块编号及名称: YXTC(2006)06号地块(原77208****水库营区)储备土地)。
(二)地块位置:**市**区大坝路以东。
(三)面积:地块总面积248.6805亩,扣减已临时利用面积14.5亩,需管护面积约234.1805亩。
(四)委托管护土地、建(构)筑物及附着物情况:详见附图。
二、委托管护事项
(一)委托管护地块的看护、环境保护及安全管理(重点防范火灾及水**一级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污染问题);
(二)委托管护地块上围网(墙)的建设及维护;
(三)委托管护地块上标志牌的建设及维护;
(四)委托管护地块上的基础设施、建(构)筑物以及其他附着物等管理和保护;
(五)由乙方指派3名身体健康,能胜任管护工作的人员进行看管(24小时值守)。
三、委托管护期限
委托临时管护期限时限暂定2年,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协议一年一签,费用按年支付。
四、管护费用及支付
(一)采购预算:不高于10万元/年。
(二)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临时管护费为分期支付,第一次支付费用按政采云平台中标价的50%,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须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下达);剩余费用按满半年度(即管护满半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须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下达),若不足半年按中标价折月计算,每月为30日,不足15日则不收取临时管护费,超过15日不足30日则按一月收取临时管护费)。
五、****中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协议签订后当日内,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移交临时管护储备地块。
(二)甲方有权对储备土地的管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协议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根据协议约定对地块现状(包括地形地貌、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及管理设施等)进行核查,并收回委托管护的储备土地。
(****政府需要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委托管护的储备土地,协议自然解除。
六、委托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移交土地时,经乙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应签署储备土地委托管护土地移交书。
(二)乙方按照协议约定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将地块及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用于转让、转租、抵押及担保等。
(三)乙方负责委托管护地块及地块内基础设施、建(构)筑物及附着物等的管护。防止地块被非法侵占及违法兴建建(构)筑物;维护地块内环境卫生,制止乱倒淤泥渣土、垃圾,堆放脏、危险物品及无关人员的入侵等行为,并及时向甲方、辖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四)乙方应对委托管护地块内的界桩、围网、标志牌等管理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妥善保护;对林木、果树、绿地等附着物进行有效管理,免遭毁坏。
(五)乙方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在委托管护地块上围网(墙)、标志牌等的建设及维护须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上报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在完善相关手续情况下方可实施。
(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并重点防范,消除事故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须及时向甲方、辖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七)协议期间,管护地块内发生的临时水、电、环境卫生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日常监督检查,接受甲方的监管。
(九)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无条件地按原先移交时的清单内容将委托管护地块及其设施、资料等交还给甲方。
(十)乙方自行负责工作人员的安全及第三人因乙方监督不力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
(十一)储备地块及地上建(构)筑物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处理该地块或在上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管护地块必须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有害生物防治及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管护。
(十三)乙方管理人员需做好登记、管理、巡查台账。
七、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公司、保安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从业资格的单位均可投标,服务商应具备满足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管护人员:拟派3名身体健康,能胜任管护工作的人员进行看管(24小时值守)。
(三)信誉要求:服务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八、采购要求
(一)采购方式:
通过政采云平台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市场以询比采购方式实施采购;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二)成交原则:
最低价中标。
(三)报名时间:
请各服务商于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9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市场进行投标,逾期不接受任何的响应文件。
(四)资料提供: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本项目要求的“服务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的提供本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办理报名的提供本项);
(3)报价表(见附件1)。
九、服务商须知
(一)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含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若报价超拦标价10万元/年为废标。
(二)中标后,中标单位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服务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报价表
2.位置影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