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测****中心建设项目—****学院金工设备添置
招标公告
精密测****中心建设项目—****学院金工设备添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到****(**市禅**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 年 11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精密测****中心建设项目—****学院金工设备添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660,000.00
5、采购需求:
合同包1(精密测****中心建设项目—****学院金工设备添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660,000.00元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预算金额 (元) |
| 1 |
卧式车床 |
8 |
台 |
660000.00 |
| 2 |
立式铣床 |
5 |
台 |
|
| 3 |
自动卧式带锯床 |
1 |
台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 30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以下其中之一种证明材料:1)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标书代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 29 日起至2025年 11 月 05 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地点:****(**市禅**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5 年 11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时间)
地点:**市禅**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层****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镇职教路3号
联系方式:0757-****3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禅**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0757-****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话:0757-****8808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