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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公司2025年11月-2027年10月场站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地址 | **省**市**区香梅北路2017号公交场站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采购方式 | 询价 | 项目行业分类 |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
| 公开方式 | 公开 | ||
| 资金来源 | 国有100% | ||
| 项目概况 | ****公司65个场站安装了监控系统,主机72台,监控摄像头882台,内置硬盘可录像设计时间为30天。为了保证整个监控系统正常运作,需对公司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设备维修更换。 | ||
| 公告名称 | ****公司2025年11月-2027年10月场站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 ||
| 公告媒体 | **阳光采购平台 | ||
| 发布时间 | 2025-10-29 12:00 至 2025-11-06 14:30 | ||
| 公告内容 |
****公司65个场站安装了监控系统,主机72台,监控摄像头882台,内置硬盘可录像设计时间为30天。为了保证整个监控系统正常运作,需对公司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设备维修更换。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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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名称 | ****公司2025年11月-2027年10月场站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 标段编号 | ****-01 |
| 报价方式 | 单价 | ||
| 采购控制价(元) | 39762.8 | ||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单项报价总价上限为39762.8元,包括维修配件单价和上门服务费单价,投标人按每项单价上限及总价上限提供有效报价,任一项单价或者总价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 | ||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 否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
| 服务期(天) | 730 | ||
| 服务期说明 | 2025年11月-2027年10月 |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次采购范围为上门维修服务及维修配件等。本次采购确定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算两年含税金额为12万元(每年不超过6万元),按实结算。 1.上门服务到达时限的约定:维保服务商在接到采购人报修后,必须在承诺的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若情况紧急,采购人报修后,维保服务商需在承诺的重要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除特殊情况外,如交通堵塞、恶劣天气等) 2.维修维护时限的约定: ①一般性维护现场完成; ②现场无法维修的,经采购人同意可搬回维保服务商维修间维修,并在承诺的返厂维修时间内修复并安装完毕。 ③特殊情况,双方通过协商确定维修维护时限。 3.由于特殊情况(非维保服务商原因所致),造成维修维护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不计入违约之内。 4.接到采购人的故障通知后,如维保服务商无法及时到达报修单位,每拖延1小时,扣服务费100元。 5.如维保服务商无法在承诺的返厂维修时间内修复一般故障的,每拖延1天,扣服务费500元。维修超期累计4次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采购人单次报修的故障,无论维保服务商是现场完成维修还是搬回维保服务商维修间维修,只能收取一次上门服务费。每次维修完成后,需要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7.维护保养工作须规范及维护保养过程中使用的设备、配件、技术规范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更换的设备、配件质保期一年,若更换的设备与配件在一年内再次出现故障,维保服务商提供免费更换服务,即免收设备与配件费及人工费。替换下来的旧设备与配件,交原单位保管。采购人不定期对替换下来的旧设备与配件进行检测,发现可以维修却更换,导致维修费不合理增加的,每1次,扣服务费500元。维修超期累计4次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工具配备 维保服务商需自****服务所需设备设施及专业工具等。 9.保险 维保服务商须为其工人或其他受雇执行人员就服务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购买足够的保险(包含但不限于公众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社会保险等)。在本项目履行期间,维保服务商工作人员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维保服务商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0.单一故障保修期 单一故障,保修期两个月。两个月内再次发生同一故障,免费保修。 11.保密 维保服务商签订保密协议,严禁私自拷贝监控视频资料,严禁泄露监控视频里的内容。 | ||
| 资格条件 |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商行****机关颁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三)供应商在近三年内(以提交资料截止日往前推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四)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10-29 12: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1-03 14:30 |
| 质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1-04 12:00 |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1-05 12:00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1-06 14:30 | ||
| 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 | 2025-11-06 14:30 |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线下获取 | ||
|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市**区香梅北路2017号公交综合楼3楼301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1-06 14:3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市**区香梅北路2017号公交综合楼4楼会议室 | ||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名称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香梅北路2017号公交综合场站综合楼2-3楼 | |
| 联系人 | 林林 | |
| 联系电话 | ****3400 | |
| 对外监督人员 | ||
| 对外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