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污泥及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污泥及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市**镇马楼村南**220kV****电站东****发电厂内),一期工程总投资为3000万元,本次改建在不改变原有焚烧炉、发电机组规模的条件下,仅改变燃料构成,利用现有工程机械炉排炉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污泥。在保证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基础上,每台焚烧炉拟掺烧生活污水污泥48t/d(最大值),一般工业固废52t/d(最大值)。即现有工程掺烧污泥96吨/天、一般工业固废104吨/天;同时本次改建在现有烟气净化系统改造原SNCR脱硝系统、新增低温SCR脱硝系统、升级原引风机系统(原有引风机淘汰)、增加备用雾化器,并对现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升级,将工控机更换为数采仪;对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清下水)进行处理(采用混凝沉淀+消毒工艺)。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年1月,****委托****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9月13日,****环境局**分局以永环审[2024]26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获得批复后,2024年10月开始建设,****结合公司实际,拟分期建设、分期验收,2025年8月项目(一期工程)所有设备和配套的环保措施均安装调试完成。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25年3月25日变更获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
(三)投资情况
一期工程总投资为3000万元,环保投资1918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3.93%。
(四)验收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5年10月2日组织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验收检查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
二、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1月6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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