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名称:**** 地址:**市**路桐汭大厦13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沈先生 139****6867 |
| 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市**路桐汭大厦12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先生 0563-****789 |
| 项目名称 | **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一期项目****电站)EPC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29日09时00分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公司(联合体单位、设计单位)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捌拾伍万元整(¥****000.00) 工期: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日历天,建设工期25日历天)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100%通过工程验收及并网验收。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壹拾捌万贰仟元整(¥****000.00) 工期: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日历天,建设工期25日历天)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100%通过工程验收及并网验收。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泰合****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设计单位)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贰拾万零陆仟贰佰肆拾伍元整(¥****245.00) 工期: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5日历天,建设工期25日历天)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100%通过工程验收及并网验收。 | |
| 被否决响应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第5章 发包人要求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要求的第1条至第5条承诺书,响应性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3日 |
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63-****789,或向****提出异议,联系电话:139****6867。异议函必须以单位名义提出,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所反映的情况和内容应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应证据。投标人恶意提出异议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若投标人对答复仍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市国有****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63-****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