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对《**回族自治区**市石沟驿**总体规划》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回族自治区**市石沟驿**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石沟驿**位于位于**回族自治区中部偏北,行政区划属****市白土岗乡。**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6°28′26″;北纬37°44′20″;
规划内容概况:**南北长约9.8km,东西宽约4.5km,面积约34.52k㎡。设置矿权井田面积18.47k㎡,规划确定石沟驿**适宜建设中、小型煤矿,将该**划分为一个矿井,规划总规模为0.9Mt/a。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及评价重点
(一)评价重点
1.**开发历史回顾评价;
2.**制约因素识别与**环境承载力分析;
3.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清单式管控要求。
(二)技术路线
本次评价确定的技术路线见下图。
三、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党政大楼8楼
联系人:李银燕
联系电话:0951-****787
电子邮箱:****@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
通讯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区新新大厦8楼
联 系 人:张彦海
联系电话:0951-****817
电子邮箱:****@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本规划目标和内容的建议;
(二)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编制单位、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