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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鄂水利规〔2023〕5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10月28日****接受了沿江高铁**新堰镇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3日。
联系电话:0712-****311
通讯地址:**市**路63号
邮 编:432100
公示材料下载网址
http://www.****.cn/html/main/col1000/2025-09/01/202********242****46530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