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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3号)、《黔东南州****药店服务协议》等文件规定,结合黔东南州喜****公司**县大坪分店主动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申请,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我局从2025年10月30日起,给予解除上述1****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医药机构名称:
黔东南州喜****公司**县大坪分店
医药机构地址:
**省黔东南州**县大坪移民安置点1栋1-10号门面
解除时间(2025年10月30日00:00分)起,以上1****药店不得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结算服务,公告之日起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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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