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块[2021]79号(**市医疗康养设施补短板建设工程)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地块概况:**市地块[2021]79号(**市医疗康养设施补短板建设工程)地块位于****社区,占地面积21844.89平方米,约合32.767335亩,地块中心坐标:121.146196°E,28.353992°N,地块四至:北侧为农田,南靠泽前村、****幼儿园,西近通站路,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无环境污染记录。根据《**市雁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04-08地块规划修改》,本地块规划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规定的医疗卫生用地(0806)。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相关规定,本地块属甲类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严格遵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规范,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项目概况:项目历时2个月,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成立项目组,对**市地块[2021]79号(**市医疗康养设施补短板建设工程)开展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开展资料收集、人员访谈,2025年9月完成采样工作,2025年9月末转入室内资料整理、图件、报告等编制工作,并于2025年10月初编制完成《**市地块[2021]79号(**市医疗康养设施补短板建设工程)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市地块[2021]79号(**市医疗康养设施补短板建设工程)设置地块内设置9个土壤点位,共送检20个土壤样品、3个土壤现场平行样。在地块内共设置3口地下水井,送检3个地下水样品、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品。同时,在地块外上游区域布设土壤与地下水对照点1个,送检3个土壤样品,1个地下水样品。
地块土壤样品共检测54项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基本项目45项(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VOCs27项、SVOCs11项)、pH以及δ-六六六、γ-六六六、β-六六六、α-六六六、p,p\'-DDE、o,p\'-DDT、p,p\'-DDD、p,p\'-DDT等特征因子。地下水共检测45项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常规指标中的35项以及δ-六六六、γ-六六六、β-六六六、α-六六六、p,p\'-DDE、o,p\'-DDT、p,p\'-DDD、p,p\'-DDT等特征因子。
现场钻探至③卵石(alQ)时,因遭遇大量粒径>150mm、含量高达50-90%的中风化硬质岩块石,导致常规钻探设备阻力过大,受此客观地质条件限制,采样深度未达原设计6.0m,实际最大采样深度为4.5m。
评估报告主要结论:地块土壤样品GB36600-2018规定的基本指标45项、pH值以及γ-六六六、β-六六六、α-六六六、p,p\'-DDE、o,p\'-DDT、p,p\'-DDD、p,p\'-DDT检出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δ-六六六检出值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各指标检出值,除嗅和味指标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质标准。嗅和味为一般感官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因此,本次调查认为,该区域地下水不开发饮用的前提下,地块内地下水环境不会对周边居民、农产品、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地块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医疗卫生用地(0806)的开发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和《**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等要求,**市地块[2021]79号(**市医疗康养设施补短板建设工程)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性质要求,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医疗卫生用地(0806)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详细调查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