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韵七路工程)

审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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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发改审批〔2025〕94号

关于****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韵七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公司:
《关于申请****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韵七路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台****工业园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全线 1.285km,计价土石方53.975 千立方米,软土路基处理1.175km,中桥 30m/1 座,占路线长度的 2.33%,沥青混凝土路面 59.525 千平方米,另布设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绿化工程共 1.285 km。建设内容涉及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消防给水、生活给水、雨水、污水、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交通、慢行系统等工程。
四、由市****管理中心代建,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31386.63万元,其中:**工程费13264.63万元,勘察费145.91万元,设计费364.96万元,监理费273.50万元,其他费用1584.62万元,建设用地费13478.63万元,预备费2274.38万元。****政府统筹。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政府《关于同意实施****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韵七路工程等项目的复函》、****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局《关于出具****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海韵七路)用地和规划意见的复函》。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 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 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 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 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改革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局、****建设局、市审计局、****交易中心****中心、****环境局**分局、****管理委员会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2.****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有关手续。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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