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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建设项目》重新招标的
情况说明
受****(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负****社区****中心建设项目(招标编号:****),于2025年10月16日开标并确定了“第一中标候选人:**森****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一中标候选人:**森****公司,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显示“资质异常”,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2号令)、《****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关于开展202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核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建设厅对其资质作“资质异常”标注,并责令限期在我局发出核查整改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新申请资质(含资质换证、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1.4项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监督部门同意,招标人决定重新招标。标书代写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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