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营房整修工程施工采购结果公示(2025-ZBQWBZ-G1003)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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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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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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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对某部营房整修工程施工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营房整修工程施工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3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578.89 (元) ;
第二名:****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000.79 (元) ;
第三名:****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292.95 (元) ;
评审结果补充说明:

因****2025年10月27日来函放弃中标,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条定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预中标顺序确定下一名预中标人为中标人,也可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规定,招标人确定第二中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递交投诉书,投诉书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第11号令)第七条的规定。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000.79 (元)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司主要人员信息:

项目经理:林志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244********04031;

技术负责人:刘秋强;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A080********000766;

专职安全员:林豪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粤**C3 (2023) ****010。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助理
联系电话:133****9718,020-****1374
地 址:**省 **市
八、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某单位纪检
联系电话:020-****7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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