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浮动管理费项目相关系统改造
原供应商:****公司
一、 基本要求:
1.软件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正式合法使用权和销售权,软件产品满足一系列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包括软件的功能、性能、兼容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测试和验证,确保软件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2.软件产品在国内有可靠的技术支持力量,通过ISO9001、CMM3等认证的企业;
3.软件产品必须为正式版本,在研发过程中经过充分的测试和验证,不存在安全漏洞、功能缺陷和其他问题。
4.软件产品必须具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需求分析文档、测试报告等。
二、功能要求,包括功能说明、功能模块列表等。
(一)、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1.1或有管理费导入(NAV文件)
估值系统通过NAV文件中的“管理费”字段,将每日产品总或有管理费提供给TA系统。
休息日管理费的数据提供可能有如下三种情况,TA只按照处理分配时当前份额进行分摊
在周一的NAV文件中,同时提供周六周日周一的累计或有管理费,按照周一的份额进行分摊。如果周五份额退出,则分摊不到周六周日的或有管理费,周五申购的份额,会分摊到周六周日的或有管理费。
在周五的NAV文件中,同时提供周五周六周日的累计或有管理费,按照周五的份额进行分摊。
周五的NAV文件中,或有管理费按照如果周四的资产计提,TA按照周五的保有份额进行分摊。周一的NAV文件中,或有管理费按照周五周六周日的资产计提,TA按照周一的保有份额进行分摊。如果周五份额退出,则分摊不到周五周六周日的或有管理费,周五申购的份额,会分摊到周五周六周日的或有管理费。
会计接口版本要求在2.61及以上,如果低于2.61则需另行评估。
例如固定管理费0.6%,或有管理费0.6%,超额管理费0.3%,则估值按照或有管理费0.6%计提管理费,通过NAV文件提供给TA。
1.1.1或有管理费导入(单独文件)
通过单独文件导入管理费数据
在行情导入节点增加或有管理费文件进行导入,默认和行情文件一起导入。
通过单独入口,支持在行情导入界面在行情复核之后,账户预处理之**行导入。
账户预处理前检查管理费数据是否完整,否则提示,并且中断流程。
1.1.2或有管理费分配
针对开通“公募浮动管理费功能”的产品,需支持将估值系统提供的产品总或有管理费分摊。
行情文件中提供的或有管理费,按照上一日的份额明细进行分摊;
管理费分摊至投资者份额明细,详细分配逻辑说明如下。
1.1.2.1分配逻辑
根据每笔静态占产品总份额的占比做分摊,截位处理保留2位小数,所有静态份额截掉的总尾差,按每笔静态截掉尾差大小,从大到小每笔分配0.01;
尾差一样的情况下,分配顺序:六要素(基金代码,销售商代码,网点代码,基金账号,交易账号,份额类别)升序排序
根据每笔份额明细占静态的占比做分摊,截位处理保留2位小数,所有份额明细截掉的总尾差,按每笔份额明细截掉尾差大小,从大到小每笔明细分配0.01;
尾差一样的情况下,分配顺序:按照明细确认单号降序
份额明细表,需记录“当日新增管理费”,“累计管理费”,“当日新增超额管理费”,“累计超额管理费”;
静态份额维度,需记录“当日新增管理费”(方便管理人进行数据核算)。
管理费每日分配情况需通过单独表记录,便于业务人员做数据核对,考虑公募产品份额明细数据量可能会比较多情况,管理费每日分配情况表需做清理处理,具体清理频率由业务人员自行控制;管理费每日分配情况表,需至少支持记录如下数据:
| 管理费每日分配情况表 | |
| 字段名称 | 字段说明 |
| 确认日期 | 管理费分配处理TA系统确认日期 |
| 注册日期 | 份额明细表注册日期 |
| 原确认单号 | 份额明细表确认单号 |
| 基金代码 | |
| 基金账号 | |
| 交易账号 | |
| 销售商代码 | |
| 网点代码 | |
| 份额类别 | |
| 分配份额基数 | 份额明细表用于分配管理费的基数份额,即系统确认日交易处理前的份额余额 |
| 分配前累计管理费 | 管理费分配处理前,份额明细表的累计管理费 |
| 累计管理费 | 管理费分配处理后,份额明细表的累计管理费 |
| 当日新增管理费 | 管理费分配处理后,份额明细表的新增管理费 |
| 分配前累计超额管理费 | 管理费分配处理前,份额明细表的累计超额管理费 |
| 累计超额管理费 | 管理费分配处理后,份额明细表的累计超额管理费 |
| 当日新增超额管理费 | 管理费分配处理后,份额明细表的新增超额管理费 |
1.1.2.2分配时点
1、交易预处理前,根据昨日投资者剩余份额做管理费分配,如果当天已经分配过管理费,则不再进行自动分配。
2、单独菜单入口分配的管理费,在批处理前支持分配管理费,如果当天已经分配过,可再次进行分配。
1.1.2.3数据清理
管理费分配情况表,每天按照份额明细生成,随着时间的增长数据量可能会越来越大。所以,程序每日清算的时候,批后统计步骤,程序需支持自动删除管理费分配情况表前N个工作日的数据,N取自系统参数“管理费每日分配情况表数据保留天数”,若系统参数未设置,N默认为0个工作日。
如果设置为0,则默认不删除数据。
1.1.3超额管理费每日预估
累计超额管理费=累计或有管理费*超额管理费率/或有管理费率,计算结果截位处理
当日新增超额管理费=累计超额管理费-分配前累计超额管理费(昨日累计超额管理费)
1.1.4赎回业务处理
赎回业务份额明细退出时,需要按每笔明细扣减份额占本笔明细总份额比例带走累计管理费。
每笔明细带走的管理费按一定的规则做管理费归属处理,归管理人或归投资者;汇总每笔明细归投资者的管理费总和,需要通过赎回确认金额返还给投资者。
份额明细表需扣减掉按比例带走的管理费,即赎回处理后,被扣减明细的“累计管理费”“累计超额管理费”字段是按比例减少;
赎回份额带走的管理费=累计管理费 本笔明细扣减份额/本笔明细剩余份额;
赎回份额带走的超额管理费=累计超额管理费 本笔明细扣减份额/本笔明细剩余份额,
按照方案中“管理费精度处理方式”进行精度处理
本笔明细的更新累计管理费=累计管理费-赎回份额带走的管理费
本笔明细的更新累计超额管理费=累计超额管理费-赎回份额带走的超额管理费
确认明细需记录字段:归投资人管理费,归管理人管理费,超额管理费,确认的或有管理费,确认的预估超额管理费。
赎回确认金额:退出份额*单位净值-费用+返还投资者管理费-超额管理费
详细处理逻辑说明如下:
先判断退出份额明细持有天数:
如果满足持有天数,则判断份额明细收益率
1.1.4.1持有期判断
投资者份额退出时,判断持有份额的持有天数:
按照确认日计算:持有天数=确认日期-份额注册日期
产品清盘:确认日期默认取合同终止日,合同终止日取清盘方案中设置的日期
针对分红转换入份额,默认按照确认日计算持有天数
1.1.4.2收益率计算
判断份额持有时间,如果未达到持有的时间,则不判断收益率,如果超过持有时间,则判断份额明细对应的管理费率。
计算投资者明细份额收益率
每笔份额明细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R)计算公式如下:
R
R 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12位;
为该笔基金份额赎回/转换转出申请日或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针对申购/转换转入份额, 为该笔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针对募集期内认购的基金份额, 为1.0000元;
:针对申购/转换转入份额, 为该笔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针对募集期内认购的基金份额, 为 1.0000 元;
T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针对募集期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或该笔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含该日)至赎回/转换转出确认日(不含该日);对于基金合同终止情形,T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针对募集期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或该笔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含该日)至合同终止日(是否包含最后一天,由参数控制)。
计算同期标的收益率
实际比较基准收益率=(期末比较基准指数点位-期初比较基准指数点位)/期初比较指数点位
年化比较基准收益率=(期末比较基准指数点位-期初比较基准指数点位)/期初比较指数点位*
按照“公募浮动管理费率设置”对应区间判断获取或有管理费率和超额管理费率
针对分红转换入份额,默认按照确认日计算持有天数T和收益率
1.1.4.3管理费处理
1.1.4.3.1管理费返还
赎回份额带走的管理费=累计或有管理费 本笔明细扣减份额/本笔明细剩余份额,精度处理方式取方案中“管理费精度处理方式”
本笔明细返还管理费 = 赎回份额带走的管理费
交易确认表、交易确认明细表,需记录“归投资者管理费”,并将“归投资者管理费”加到确认金额中。
返还管理费通过赎回款一起给投资者。
1.1.4.3.2管理费归属管理人
1、本笔明细按比例带走的管理费 = 赎回份额带走的管理费
2、份额明细管理费全部给管理人,则交易确认表、交易确认明细表,需记录“归管理人管理费”。
1.1.4.3.3计提超额管理费
本笔明细计提的超额管理费 = 累计超额管理费 本笔明细扣减份额/本笔明细剩余份额,精度处理方式取方案中“管理费精度处理方式”,记录到“超额管理费”。如果超额管理费每日预估,则累计超额管理费直接取份额明细标上的数据,如果不每日预估,则按照【累计管理费*超额管理费率/或有管理费率】计算,截位处理。
每笔退出份额计提超额管理费之后的年化收益率(R*)计算方法如下:
R*
M为该笔基金份额持有期内累计计算的超额管理费。
F 为该笔基金份额的份额数。
如果R*不满足当前区间的收益率条件,则超额管理费为0。
1.1.5清盘处理
清盘处理,按照清盘退出份额,按比例带走管理费,计算逻辑同赎回业务。
持有天数=合同终止日-份额注册日期,合同终止日取清盘方案中设置的日期
1.1.6基金转换处理
基金转换出,需要按比例带走管理费,同赎回业务处理逻辑。
转换入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份额单位净值-费用+返还投资者管理费-超额管理费
其他基金转换入公募浮动管理费产品,份额明细累计管理费,累计超额管理费初始化为0。
针对转换入份额可继承原份额注册日期,用来控制赎回持有期和赎回费用计算,或有管理费计算时按照转换确认日计算收益率和持有天数。
1.1.7分红处理
现金分红:不做管理费数据处理
红利再投:份额明细上累计管理费和累计超额管理费初始化为0
针对分红再投份额可继承原份额注册日期,用来控制赎回持有期和赎
回费用计算,或有管理费计算时按照转换确认日计算收益率和持有天数。
1.1.8非交易过户/转托管
非交易过户,转托管业务,需要将管理费带入到过户入方。
本笔明细按比例带走的或有管理费 = 累计或有管理费 本笔明细扣减份额/本笔明细剩余份额,精度处理方式取方案中“管理费精度处理方式”,记录到“确认的或有管理费”
本笔明细按比例带走的超额管理费 = 累计超额管理费 本笔明细扣减份额/本笔明细剩余份额,精度处理方式取方案中“管理费精度处理方式”,记录到“确认的预估超额管理费”
1.1.9 TA发起份额调整
(一)增加单独的【浮动管理费份额调整】菜单
按照以下字段同时发起强增强减处理:
基金代码,强减基金帐号,强减投资人交易帐号,强减份额类别,强减销售商代码,强减网点编号,强增基金帐号,强增投资人交易帐号,强增份额类别,强增销售商代码,强增网点编号,申请基金份数
强减按比例带走的或有/超额管理费 = 累计或有/超额管理费 本笔明细扣减份额/本笔明细剩余份额,超额管理费费同样按比例带走,精度处理方式取公募浮动管理费方案中“管理费精度处理方式”
支持单笔和批量发起。
(二)原强增强减
单边强增:支持输入累计或有管理费,超额管理费按照输入的或有管理费*超额管理费率/或有管理费率
单边强减:或有管理费/超额管理费,按比例扣减,记录在确认明细的“确认的或有管理费”“确认的超额管理费”中,不导出到周边接口。
允许单边份额调整业务,发起时仅提示:该产品为公募浮动管理费,单边份额调整,可能导致管理费数据不一致。
1.1.10TA发起强赎
按照普通赎回处理。
1.1.11数据统计
确认统计表,需要支持管理费数据统计。
1.1.12尾随佣金
本方案不包含尾随佣金改造。
1.2查询分析
新增管理费分配情况查询菜单;
交易确认查询、交易确认明细查询,查询结果增加“归管理人管理费”、“归投资者管理费”“超额管理费”,“确认的或有管理费”,“确认的预估超额管理费”字段;
份额明细查询,新增支持查询“累计或有管理费”、“当日新增或有管理费”,“累计预估超额管理费”,“当日新增预估超额管理费”字段。
管理费计提流水查询:业务标志,确认日期,TA确认号,总确认号,基金账号,基金代码,销售商编号,网点编号,交易账号,份额类别,申请日期,申请序号,份额原确认日期,份额原确认编号,份额注册日期,确认金额,确认份额,交易费,后收手续费,单位净值,累计净值,当前收益率,年化收益率,持有天数,期初净值,期初累计净值,期初基准点位,期末基准点位,基准收益率,年化基准收益率,归投资人或有管理费,归管理人或有管理费,超额管理费
1.3报表统计
浮动管理费统计报表:确认日期,基金代码,基金名称,销售商代码,销售商名称,退出份额,归投资人管理费,归管理人管理费,超额管理费。
(一)、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浮动管理费分成:
2.1信息设置
2.1.1系统参数
新增系统参数“公募浮动管理费分成”,从系统级别控制功能是否开启。
2.1.2公募浮动管理费分成方案
支持方案维护,关键要素包含:
| 字段名 | 字段描述 | 说明 |
| 基金代码 | 必须为公募浮动的基金代码 | |
| 销售商代码 | ||
| 客户类型 | 0-机构,1-个人,2-产品 | |
| 或有管理费分成比例(%) | 0-100 | |
| 超额管理费分成比例(%) | 0-100 | |
| 开始日期 | 确认日期 | |
| 结束日期 | 确认日期 |
例如某笔交易确认日期在开始结束时间范围内,则取该时间段内的分成比例。
2.1.3需求内容
2.1.3.1管理费数据统计
按照每天的退出份额,按照确认日期,基金代码,销售商代码,客户类型维度,统计归管理人管理费,超额管理费,退出份额
需统计的业务类型:赎回,转换,强赎,清盘。
归销售商费用=归管理人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分成比例+超额管理费*超额管理费分成比例
2.2报表统计
浮动管理费分成明细报表:确认日期,基金代码,基金名称,销售商代码,销售商名称,客户类型,退出份额,归管理人管理费,超额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分成比例,超额管理费分成比例,或有管理费归销售商,超额管理费归销售商。
浮动管理费分成汇总报表:基金代码,基金名称,销售商代码,销售商名称,客户类型,退出份额,归管理人管理费,超额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分成比例,超额管理费分成比例,或有管理费归销售商,超额管理费归销售商。
(一)、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尾佣:
3.1系统参数
新增系统参数:开通尾随佣金支持分成比例功能
仅该参数勾选时,尾随佣金按照分成比例设置计算。
3.2基金管理费设置
新增“基金管理费设置”菜单,支持按照“启用日期”维护基金管理费率。
字段包括:基金代码、启用日期、管理费计提比例(%)
3.3尾随佣金分成比例维护
3.3.1销售商信息
销售商信息新增字段“尾随佣金默认个人分成比例”,用于维护销售商层面个人客户类型的尾佣默认分成比例。
销售商信息新增字段“尾随佣金默认机构分成比例”,用于维护销售商层面机构客户类型的尾佣默认分成比例。
尾随佣金维护菜单
尾随佣金维护菜单,包括“尾佣及销服费设置”: 尾随佣金设置-保有金额、尾随佣金设置-保有份额、尾随佣金设置-保有比例;“**尾随佣金设置”等,新增“销售商分成比例%”用于维护基金销售商对应管理费的尾随佣金分成比例;新增“尾随佣金比例方式”(0:固定尾随佣金比例;1:按销售商分成)。
“尾随佣金比例方式”选择0:固定尾随佣金比例时,仅支持设置“尾随佣金比例”字段,“销售商分成比例%”不允许设置。
“尾随佣金比例方式”选择1:按销售商分成时,仅支持设置“销售商分成比例%”字段,“尾随佣金比例”不允许设置。其中,销售商分成比例默认值通过销售商信息“尾随佣金默认分成比例”获取;若个别基金销售商尾随佣金计提比较教特别,可人工单独调整。
尾随佣金设置菜单,支持“基金-销售商-客户类型”维度维护尾随佣金信息。支持根据区间取不用的尾佣费率。
3.4尾随佣金统计
尾随佣金费率=管理费率*尾随佣金分成比例(分客户类型)
T日尾随佣金=T-1日托管金额*尾随佣金费率/年天数
其中,管理费率取数规则:优先取“基金管理费设置”菜单中维护的管理费率;若取不到,则取基金信息中“管理费计提比例”。
尾随佣金分成比,根据基金、销售商、客户类型、起始日期,取对应分成比例进行统计。
考虑到统计的灵活性,尾随佣金相关数据系统不落地,于报表查询时进行统计。即管理人可以随时调整管理费率设置、尾随佣金分成比例设置。系统将根据最新的设置信息进行统计。
3.5查询报表
3.5.1尾随佣金报表(支持分成比例)
使用场景:统计基金、销售商计提日期的托管金额、托管份额和尾随佣金,所有基金均适用。
统计方式:统计基金、销售商计提日期的托管金额、托管份额和尾随佣金信息,尾随佣金费率根据方案中参数“尾随佣金比例方式”判断直接通过“尾随佣金计提比例”字段获取,或通过“管理费率*尾随佣金分成比例”得到。
支持“尾随佣金为0数据不显示”。
3.5.2尾随佣金汇总报表(支持分成比例)
使用场景:统计一段时间内某个基金某个销售商的平均托管份额、平均托管金额、累计托管份额、累计托管金额和总的尾随佣金,所有基金均适用。
统计方式:按报表查询时间统计,基金、销售商的平均托管份额、平均托管金额、累计托管份额、累计托管金额、尾随佣金信息,尾随佣金费率根据方案中参数“尾随佣金比例方式”判断直接通过“尾随佣金计提比例”字段获取,或通过“管理费率*尾随佣金分成比例”得到。
支持“尾随佣金为0数据不显示”。
3.6系统方案设置
系统支持按照基金-销售商-客户类型进行维护尾随佣金方案。
因尾随佣金新规出台,系统需要重新设置尾随佣金方案。对于此种情况,若按照销售商分成比例,则系统支持批量新增方案,具体步骤如下:
在尾随佣金方案界面,【增加】下方支持【批量销售商添加方案】,在选择销售商、客户类型后,系统会对该销售商、客户类型进行检索,对于没有维护尾随佣金方案的基金,系统默认自动勾选,并且会默认按照销售商参数界面维护的对应的客户类型的分成比例,维护到尾随佣金费率中,系统自动按照0-****99999区间自动维护,便于管理人批量维护默认且方案一致的基金。
另,系统支持按照批量导入的方式,设置尾随佣金方案。
(一)、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按区间统计尾随佣金(分客户类型):
根据建信基金要求,对报表进行个性化改造:
在报表001137尾随佣金明细报表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4.1. 报表统计条数与尾随佣金费率区间有关;
4.2. 报表统计保有量按照区间分别统计;
4.3. 没有涉及的区间无需显示;
例如:销售商a保有金额500;
费率区间0-100费率0.01,100-200费率0.02,200-正无穷费率0.03
在报表中,需要显示三条数据
保有量100费率0.01费用1;
保有量100费率0.02费用2;
保有量300费率0.03费用9;
(二)、资金清算系统:
由于TA对外接口将超额管理费作为业绩报酬字段提供,那么清算系统默认也以按业绩报酬清算来清算
5.1支持的基金类型
支持符合监管规定的基金类型,业绩报酬清算不限于是专户基金。增加参数控制是否支持公募基金业绩报酬清算。
5.2按基金设置各类型业绩报酬是否清算
支持按基金维度设置赎回业绩报酬、转换业绩报酬、清盘业绩报酬是否需要清算。
5.3赎回业绩报酬清算
5.3.1读取TA业绩报酬数据
读取TA的赎回确认数据时,增加业绩报酬信息的导入。
5.3.2赎回业绩报酬清算
1、该基金设置为需要清算赎回业绩报酬
(1)根据TA确认信息中的业绩报酬金额,生****公司)业绩报酬以及应收托管行业绩报酬。
(2)应付业绩报酬支持日结、月结、季结等结算周期。
应收托管行业绩报酬需要支持月结(默认),且需要支持按基金配置。与专户业绩报酬不同的是,专户业绩报酬一般是随赎回款日结
2、该基金设置为不清算赎回业绩报酬
即业绩报酬不通过TA清算户划转资金,则生成的应收托管行款项和应付管理人款项中扣除业绩报酬金额,同时不生成对应的应收应付明细。
5.4转换业绩报酬清算
读取TA业绩报酬数据
读取TA的基金转换数据时,增加业绩报酬信息的导入。
5.4.1转换业绩报酬清算
1、该基金设置为需要清算转换业绩报酬
(1)根据TA转换信息中的业绩报酬金额,生****公司)业绩报酬以及应收托管行业绩报酬。
(2)应付业绩报酬支持日结、月结、季结等结算周期。
应收托管行业绩报酬需要支持月结(默认),且需要支持按基金配置。与专户业绩报酬不同的是,专户业绩报酬一般是随赎回款日结
2、该基金设置为不清算转换业绩报酬
即业绩报酬不通过TA清算户划转资金,则生成的应收托管行款项和应付管理人款项中扣除业绩报酬金额,同时不生成对应的应收应付明细。
5.5清盘业绩报酬清算
1、清算规则同赎回业绩报酬。
5.6业绩报酬划款指令
若超额管理费经过清算系统划款,则根据结算周期(日结、月结、季结),在费用处理流程中增加业绩报酬的处理,经过确认后生成业绩报酬应付指令,相应的划款接口(网银接口导出或银企直连)和资金划拨单、费用确认函等资金清算报表中增加业绩报酬相关数据。
5.7财务凭证
若超额管理费经过清算系统划款,自建TA财务账套中增加各业务类型的业绩报酬凭证。
1、赎回交易确认
借:应收赎回款-XX基金
借:应收手续费-业绩提成-XX基金
…(其它科目省略)
贷:应付赎回款-XX基金-XX销售商
贷:应付手续费-业绩提成-XX基金-基金公司财务账户
…(其它科目省略)
2、业绩报酬到账
借:银行存款-XXTA清算户
贷:应收手续费-业绩提成-XX基金
…(其它科目省略)
3、业绩提成划款
借:应付手续费-业绩提成-XX基金-基金公司财务账户
贷:银行存款-XXTA清算户
4、转换、清盘业绩报酬凭证参照赎回业绩报酬凭证增加相应凭证。
(三) 直销系统需要进行以下改造:
1)浮动管理费产品信息维护
1、支持基金信息维护页增加标识是否浮动管理费基金产品;
2)返还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导入
1、返还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导入和处理,直销导入TA下发的交易确认文件,新增支持导入返还管理费、浮动管理费数据并且保存在直销系统中。
3)返还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展示
1、直销柜台查询,交易确认信息查询支持展示返还管理费、浮动管理费数据,用于柜台业务员查看。
2、确认单打印,交易确认单增加支持返还管理费、浮动管理费查询和定义,支持在给投资者发送交易确认单时增加展示返回管理费、浮动管理费数据。
4)终端支持
1、交易确认查询接口出参新增返还管理费、浮动管理费数据,用于终端展示。
2、基金信息查询接口返回浮动管理费产品标识,用于终端标识浮动管理费产品。
5)API3.0
新增浮动管理费产品筛选
为方便客户查找及选择产品,新增浮动管理费产品标签及筛选功能:
1、基金产品列表针对浮动管理费基金,需增加“浮动管理费基金”标签,用于显著标识提示基金为浮动管理费基金。
2、基金产品列表增加筛选条件支持筛选出浮动管理费基金。
产品详情页增加浮动管理费规则说明
1、产品详情页交易规则模块增加展示浮动管理费计算收取规则
新增浮动管理费明细展示
1、交易记录交易确认订单新增返还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信息。
2、新增浮动管理费明细专区,展示每笔赎回确认订单的返还管理费及浮动管理费。
(四) 网上交易系统需要进行以下改造:
1、基金产品列表修改,全部产品列表针对浮动管理费基金,需增加“浮动管理费基金”标签,用于显著标识提示基金为浮动管理费基金。
2、交易记录交易确认订单加“返还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字段展示。
(五) 客户服务系统需要做以下改造:
1、呼叫中心账户查询维度支持服务管理费相关业务内容展示,包括客户主页或账户查询页面增加浮动管理费展示及合计、账户查询增加浮动管理费明细流水查询页面;
2、主动服务扩展现有交易确认维度浮动管理费业务详细内容,包括短信交易确认模版、邮件交易确认模板、邮件对账单模板和纸质对账单交易数据增加浮动管理费字段。另外,新增浮动管理费明细确认邮件模板、在邮件和纸质对账单增加服务管理费明细流水清单;
3、数据中心4.0扩展现有表结构,支持TA相关浮动管理费数据导入及客服浮动管理费相关业务查询。
(六) 投资交易系统O32需要进行以下改造:
1.调整科目【财务科目定义】中增加 估值科目的应付子科目-“或有管理费”。
2.O32要新加科目用于“或有管理费”,给该科目赋予单独的应付逻辑。TA 文件接口改造适配、业务逻辑处理。TA 接口变动, TA 与投资交易系统接口 V3.4 中,在 AssetchgYYYYMMDD 文件上新增“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两个字段,同时对于赎回业务,“成交金额”中包含“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的金额。O32适配接口改造。在 T-1 日(份额确认日)将 TA 文件导入后,O32支持 “或有管理费”的记录及进行资产的提前冻结、“或有管理费”科目的扣减。在 TA 赎回冲现时,进行正确冲现并保障“或有管理费”与“固有管理费”相互影响。
3. 在“固收管理费”定期结算时,不受“或有管理费”的影响,保持正常结算,保障资金正确冻结、资产正确处理。
4.支持日初“或有管理费”按固定费率单独进行计提。
5.TA 接口中增加“超额管理费”,O32适配改造,支持“超额管理费”的导入和提前冻结,按冲现配置模式进行冲现。
6.涉及报表的修改,在报表汇总-申购赎回查询报表、综合信息查询-流水查询、日操作流程-导入查询-TA 申购赎回文件、日操作流程-导入查询-财务估值文件、财务管理-估值数据查询。
7.交收管理,支持“或有管理费用”的交收处理,提前交收、交收失败。
三、本次公开招募供应商的准入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四、后续服务要求
(一)电话服务:
软件供应商接到建信基金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关于软件的服务请求后,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热线。
(二)E-mail服务:
软件供应商设立技术支持信箱,建信基金指定专人将技术咨询、需求申请、故障详情等发送到该信箱,软件供应商有问必答。
(三)现场服务:
遇电话服务不能解决的紧急问题,提供7x24小时的现场支持: 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对系统进行诊断、排除故障,直到系统正常运行。
五、必要材料
(一)经营资质(扫描件)
公司章程(如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类似执业许可证)、公司法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
(二)财务报表(扫描件)
公司上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
****公司简介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类型,注册资本,法人代表姓名,企业网址,纳税人类型,员工数量,公司通讯地址及邮编,联系人及职务,联系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公司主营业务,****办事处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与公司的采购**历史情况,****公司****政府采购或金融行业采购过程中是否受到处罚。
六、附加材料(根据行业性质或商品特点提供)
(一)资质证明(扫描件)
1、行业资质认证。例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2、产品认证。如3C认证,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等。
(二)技术能力介绍
公司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名称、数量(须提供扫描件作为证明)。
(三)商品在金融业的实施案例
简单****公司签署的商品销售合同名称、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及履行情况。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介绍,并在11月5日17:00前将资料发送至 ****@ccbfund.cn。邮件主题写明报名项目名称。
****公司盖章。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件转存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