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基金浮动管理费项目相关系统改造公开征集供应商

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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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浮动管理费项目相关系统改造

原供应商:****公司

一、 基本要求:

1.软件产品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正式合法使用权和销售权,软件产品满足一系列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包括软件的功能、性能、兼容性、安全性等方面的测试和验证,确保软件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2.软件产品在国内有可靠的技术支持力量,通过ISO9001、CMM3等认证的企业;

3.软件产品必须为正式版本,在研发过程中经过充分的测试和验证,不存在安全漏洞、功能缺陷和其他问题。

4.软件产品必须具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需求分析文档、测试报告等。

二、功能要求,包括功能说明、功能模块列表等。

(一)、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

1.1或有管理费导入(NAV文件)

估值系统通过NAV文件中的“管理费”字段,将每日产品总或有管理费提供给TA系统。

休息日管理费的数据提供可能有如下三种情况,TA只按照处理分配时当前份额进行分摊

在周一的NAV文件中,同时提供周六周日周一的累计或有管理费,按照周一的份额进行分摊。如果周五份额退出,则分摊不到周六周日的或有管理费,周五申购的份额,会分摊到周六周日的或有管理费。

在周五的NAV文件中,同时提供周五周六周日的累计或有管理费,按照周五的份额进行分摊。

周五的NAV文件中,或有管理费按照如果周四的资产计提,TA按照周五的保有份额进行分摊。周一的NAV文件中,或有管理费按照周五周六周日的资产计提,TA按照周一的保有份额进行分摊。如果周五份额退出,则分摊不到周五周六周日的或有管理费,周五申购的份额,会分摊到周五周六周日的或有管理费。

会计接口版本要求在2.61及以上,如果低于2.61则需另行评估。

例如固定管理费0.6%,或有管理费0.6%,超额管理费0.3%,则估值按照或有管理费0.6%计提管理费,通过NAV文件提供给TA。

1.1.1或有管理费导入(单独文件)

通过单独文件导入管理费数据

在行情导入节点增加或有管理费文件进行导入,默认和行情文件一起导入。

通过单独入口,支持在行情导入界面在行情复核之后,账户预处理之**行导入。

账户预处理前检查管理费数据是否完整,否则提示,并且中断流程。

1.1.2或有管理费分配

针对开通“公募浮动管理费功能”的产品,需支持将估值系统提供的产品总或有管理费分摊。

行情文件中提供的或有管理费,按照上一日的份额明细进行分摊;

管理费分摊至投资者份额明细,详细分配逻辑说明如下。

1.1.2.1分配逻辑

根据每笔静态占产品总份额的占比做分摊,截位处理保留2位小数,所有静态份额截掉的总尾差,按每笔静态截掉尾差大小,从大到小每笔分配0.01;

尾差一样的情况下,分配顺序:六要素(基金代码,销售商代码,网点代码,基金账号,交易账号,份额类别)升序排序

根据每笔份额明细占静态的占比做分摊,截位处理保留2位小数,所有份额明细截掉的总尾差,按每笔份额明细截掉尾差大小,从大到小每笔明细分配0.01;

尾差一样的情况下,分配顺序:按照明细确认单号降序

份额明细表,需记录“当日新增管理费”,“累计管理费”,“当日新增超额管理费”,“累计超额管理费”;

静态份额维度,需记录“当日新增管理费”(方便管理人进行数据核算)。

管理费每日分配情况需通过单独表记录,便于业务人员做数据核对,考虑公募产品份额明细数据量可能会比较多情况,管理费每日分配情况表需做清理处理,具体清理频率由业务人员自行控制;管理费每日分配情况表,需至少支持记录如下数据:

管理费每日分配情况表

字段名称

字段说明

确认日期

管理费分配处理TA系统确认日期

注册日期

份额明细表注册日期

原确认单号

份额明细表确认单号

基金代码

基金账号

交易账号

销售商代码

网点代码

份额类别

分配份额基数

份额明细表用于分配管理费的基数份额,即系统确认日交易处理前的份额余额

分配前累计管理费

管理费分配处理前,份额明细表的累计管理费

累计管理费

管理费分配处理后,份额明细表的累计管理费

当日新增管理费

管理费分配处理后,份额明细表的新增管理费

分配前累计超额管理费

管理费分配处理前,份额明细表的累计超额管理费

累计超额管理费

管理费分配处理后,份额明细表的累计超额管理费

当日新增超额管理费

管理费分配处理后,份额明细表的新增超额管理费

1.1.2.2分配时点

1、交易预处理前,根据昨日投资者剩余份额做管理费分配,如果当天已经分配过管理费,则不再进行自动分配。

2、单独菜单入口分配的管理费,在批处理前支持分配管理费,如果当天已经分配过,可再次进行分配。

1.1.2.3数据清理

管理费分配情况表,每天按照份额明细生成,随着时间的增长数据量可能会越来越大。所以,程序每日清算的时候,批后统计步骤,程序需支持自动删除管理费分配情况表前N个工作日的数据,N取自系统参数“管理费每日分配情况表数据保留天数”,若系统参数未设置,N默认为0个工作日。

如果设置为0,则默认不删除数据。

1.1.3超额管理费每日预估

累计超额管理费=累计或有管理费*超额管理费率/或有管理费率,计算结果截位处理

当日新增超额管理费=累计超额管理费-分配前累计超额管理费(昨日累计超额管理费)

1.1.4赎回业务处理

赎回业务份额明细退出时,需要按每笔明细扣减份额占本笔明细总份额比例带走累计管理费。

每笔明细带走的管理费按一定的规则做管理费归属处理,归管理人或归投资者;汇总每笔明细归投资者的管理费总和,需要通过赎回确认金额返还给投资者。

份额明细表需扣减掉按比例带走的管理费,即赎回处理后,被扣减明细的“累计管理费”“累计超额管理费”字段是按比例减少;

赎回份额带走的管理费=累计管理费 本笔明细扣减份额/本笔明细剩余份额;

赎回份额带走的超额管理费=累计超额管理费 本笔明细扣减份额/本笔明细剩余份额,

按照方案中“管理费精度处理方式”进行精度处理

本笔明细的更新累计管理费=累计管理费-赎回份额带走的管理费

本笔明细的更新累计超额管理费=累计超额管理费-赎回份额带走的超额管理费

确认明细需记录字段:归投资人管理费,归管理人管理费,超额管理费,确认的或有管理费,确认的预估超额管理费。

赎回确认金额:退出份额*单位净值-费用+返还投资者管理费-超额管理费

详细处理逻辑说明如下:

先判断退出份额明细持有天数:

如果满足持有天数,则判断份额明细收益率

1.1.4.1持有期判断

投资者份额退出时,判断持有份额的持有天数:

按照确认日计算:持有天数=确认日期-份额注册日期

产品清盘:确认日期默认取合同终止日,合同终止日取清盘方案中设置的日期

针对分红转换入份额,默认按照确认日计算持有天数

1.1.4.2收益率计算

判断份额持有时间,如果未达到持有的时间,则不判断收益率,如果超过持有时间,则判断份额明细对应的管理费率。

计算投资者明细份额收益率

每笔份额明细持有期间的年化收益率(R)计算公式如下:

R

R 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12位;

为该笔基金份额赎回/转换转出申请日或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针对申购/转换转入份额, 为该笔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针对募集期内认购的基金份额, 为1.0000元;

:针对申购/转换转入份额, 为该笔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针对募集期内认购的基金份额, 为 1.0000 元;

T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针对募集期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或该笔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含该日)至赎回/转换转出确认日(不含该日);对于基金合同终止情形,T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针对募集期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或该笔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确认日(含该日)至合同终止日(是否包含最后一天,由参数控制)。

计算同期标的收益率

实际比较基准收益率=(期末比较基准指数点位-期初比较基准指数点位)/期初比较指数点位

年化比较基准收益率=(期末比较基准指数点位-期初比较基准指数点位)/期初比较指数点位*

按照“公募浮动管理费率设置”对应区间判断获取或有管理费率和超额管理费率

针对分红转换入份额,默认按照确认日计算持有天数T和收益率

1.1.4.3管理费处理

1.1.4.3.1管理费返还

赎回份额带走的管理费=累计或有管理费 本笔明细扣减份额/本笔明细剩余份额,精度处理方式取方案中“管理费精度处理方式”

本笔明细返还管理费 = 赎回份额带走的管理费

交易确认表、交易确认明细表,需记录“归投资者管理费”,并将“归投资者管理费”加到确认金额中。

返还管理费通过赎回款一起给投资者。

1.1.4.3.2管理费归属管理人

1、本笔明细按比例带走的管理费 = 赎回份额带走的管理费

2、份额明细管理费全部给管理人,则交易确认表、交易确认明细表,需记录“归管理人管理费”。

1.1.4.3.3计提超额管理费

本笔明细计提的超额管理费 = 累计超额管理费 本笔明细扣减份额/本笔明细剩余份额,精度处理方式取方案中“管理费精度处理方式”,记录到“超额管理费”。如果超额管理费每日预估,则累计超额管理费直接取份额明细标上的数据,如果不每日预估,则按照【累计管理费*超额管理费率/或有管理费率】计算,截位处理。

每笔退出份额计提超额管理费之后的年化收益率(R*)计算方法如下:

R*

M为该笔基金份额持有期内累计计算的超额管理费。

F 为该笔基金份额的份额数。

如果R*不满足当前区间的收益率条件,则超额管理费为0。

1.1.5清盘处理

清盘处理,按照清盘退出份额,按比例带走管理费,计算逻辑同赎回业务。

持有天数=合同终止日-份额注册日期,合同终止日取清盘方案中设置的日期

1.1.6基金转换处理

基金转换出,需要按比例带走管理费,同赎回业务处理逻辑。

转换入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份额单位净值-费用+返还投资者管理费-超额管理费

其他基金转换入公募浮动管理费产品,份额明细累计管理费,累计超额管理费初始化为0。

针对转换入份额可继承原份额注册日期,用来控制赎回持有期和赎回费用计算,或有管理费计算时按照转换确认日计算收益率和持有天数。

1.1.7分红处理

现金分红:不做管理费数据处理

红利再投:份额明细上累计管理费和累计超额管理费初始化为0

针对分红再投份额可继承原份额注册日期,用来控制赎回持有期和赎

回费用计算,或有管理费计算时按照转换确认日计算收益率和持有天数。

1.1.8非交易过户/转托管

非交易过户,转托管业务,需要将管理费带入到过户入方。

本笔明细按比例带走的或有管理费 = 累计或有管理费 本笔明细扣减份额/本笔明细剩余份额,精度处理方式取方案中“管理费精度处理方式”,记录到“确认的或有管理费”

本笔明细按比例带走的超额管理费 = 累计超额管理费 本笔明细扣减份额/本笔明细剩余份额,精度处理方式取方案中“管理费精度处理方式”,记录到“确认的预估超额管理费”

1.1.9 TA发起份额调整

(一)增加单独的【浮动管理费份额调整】菜单

按照以下字段同时发起强增强减处理:

基金代码,强减基金帐号,强减投资人交易帐号,强减份额类别,强减销售商代码,强减网点编号,强增基金帐号,强增投资人交易帐号,强增份额类别,强增销售商代码,强增网点编号,申请基金份数

强减按比例带走的或有/超额管理费 = 累计或有/超额管理费 本笔明细扣减份额/本笔明细剩余份额,超额管理费费同样按比例带走,精度处理方式取公募浮动管理费方案中“管理费精度处理方式”

支持单笔和批量发起。

(二)原强增强减

单边强增:支持输入累计或有管理费,超额管理费按照输入的或有管理费*超额管理费率/或有管理费率

单边强减:或有管理费/超额管理费,按比例扣减,记录在确认明细的“确认的或有管理费”“确认的超额管理费”中,不导出到周边接口。

允许单边份额调整业务,发起时仅提示:该产品为公募浮动管理费,单边份额调整,可能导致管理费数据不一致。

1.1.10TA发起强赎

按照普通赎回处理。

1.1.11数据统计

确认统计表,需要支持管理费数据统计。

1.1.12尾随佣金

本方案不包含尾随佣金改造。

1.2查询分析

新增管理费分配情况查询菜单;

交易确认查询、交易确认明细查询,查询结果增加“归管理人管理费”、“归投资者管理费”“超额管理费”,“确认的或有管理费”,“确认的预估超额管理费”字段;

份额明细查询,新增支持查询“累计或有管理费”、“当日新增或有管理费”,“累计预估超额管理费”,“当日新增预估超额管理费”字段。

管理费计提流水查询:业务标志,确认日期,TA确认号,总确认号,基金账号,基金代码,销售商编号,网点编号,交易账号,份额类别,申请日期,申请序号,份额原确认日期,份额原确认编号,份额注册日期,确认金额,确认份额,交易费,后收手续费,单位净值,累计净值,当前收益率,年化收益率,持有天数,期初净值,期初累计净值,期初基准点位,期末基准点位,基准收益率,年化基准收益率,归投资人或有管理费,归管理人或有管理费,超额管理费

1.3报表统计

浮动管理费统计报表:确认日期,基金代码,基金名称,销售商代码,销售商名称,退出份额,归投资人管理费,归管理人管理费,超额管理费。

(一)、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浮动管理费分成:

2.1信息设置

2.1.1系统参数

新增系统参数“公募浮动管理费分成”,从系统级别控制功能是否开启。

2.1.2公募浮动管理费分成方案

支持方案维护,关键要素包含:

字段名

字段描述

说明

基金代码

必须为公募浮动的基金代码

销售商代码

客户类型

0-机构,1-个人,2-产品

或有管理费分成比例(%)

0-100

超额管理费分成比例(%)

0-100

开始日期

确认日期

结束日期

确认日期

例如某笔交易确认日期在开始结束时间范围内,则取该时间段内的分成比例。

2.1.3需求内容

2.1.3.1管理费数据统计

按照每天的退出份额,按照确认日期,基金代码,销售商代码,客户类型维度,统计归管理人管理费,超额管理费,退出份额

需统计的业务类型:赎回,转换,强赎,清盘。

归销售商费用=归管理人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分成比例+超额管理费*超额管理费分成比例

2.2报表统计

浮动管理费分成明细报表:确认日期,基金代码,基金名称,销售商代码,销售商名称,客户类型,退出份额,归管理人管理费,超额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分成比例,超额管理费分成比例,或有管理费归销售商,超额管理费归销售商。

浮动管理费分成汇总报表:基金代码,基金名称,销售商代码,销售商名称,客户类型,退出份额,归管理人管理费,超额管理费,或有管理费分成比例,超额管理费分成比例,或有管理费归销售商,超额管理费归销售商。

(一)、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尾佣:

3.1系统参数

新增系统参数:开通尾随佣金支持分成比例功能

仅该参数勾选时,尾随佣金按照分成比例设置计算。

3.2基金管理费设置

新增“基金管理费设置”菜单,支持按照“启用日期”维护基金管理费率。

字段包括:基金代码、启用日期、管理费计提比例(%)

3.3尾随佣金分成比例维护

3.3.1销售商信息

销售商信息新增字段“尾随佣金默认个人分成比例”,用于维护销售商层面个人客户类型的尾佣默认分成比例。

销售商信息新增字段“尾随佣金默认机构分成比例”,用于维护销售商层面机构客户类型的尾佣默认分成比例。

尾随佣金维护菜单

尾随佣金维护菜单,包括“尾佣及销服费设置”: 尾随佣金设置-保有金额、尾随佣金设置-保有份额、尾随佣金设置-保有比例;“**尾随佣金设置”等,新增“销售商分成比例%”用于维护基金销售商对应管理费的尾随佣金分成比例;新增“尾随佣金比例方式”(0:固定尾随佣金比例;1:按销售商分成)。

“尾随佣金比例方式”选择0:固定尾随佣金比例时,仅支持设置“尾随佣金比例”字段,“销售商分成比例%”不允许设置。

“尾随佣金比例方式”选择1:按销售商分成时,仅支持设置“销售商分成比例%”字段,“尾随佣金比例”不允许设置。其中,销售商分成比例默认值通过销售商信息“尾随佣金默认分成比例”获取;若个别基金销售商尾随佣金计提比较教特别,可人工单独调整。

尾随佣金设置菜单,支持“基金-销售商-客户类型”维度维护尾随佣金信息。支持根据区间取不用的尾佣费率。

3.4尾随佣金统计

尾随佣金费率=管理费率*尾随佣金分成比例(分客户类型)

T日尾随佣金=T-1日托管金额*尾随佣金费率/年天数

其中,管理费率取数规则:优先取“基金管理费设置”菜单中维护的管理费率;若取不到,则取基金信息中“管理费计提比例”。

尾随佣金分成比,根据基金、销售商、客户类型、起始日期,取对应分成比例进行统计。

考虑到统计的灵活性,尾随佣金相关数据系统不落地,于报表查询时进行统计。即管理人可以随时调整管理费率设置、尾随佣金分成比例设置。系统将根据最新的设置信息进行统计。

3.5查询报表

3.5.1尾随佣金报表(支持分成比例)

使用场景:统计基金、销售商计提日期的托管金额、托管份额和尾随佣金,所有基金均适用。

统计方式:统计基金、销售商计提日期的托管金额、托管份额和尾随佣金信息,尾随佣金费率根据方案中参数“尾随佣金比例方式”判断直接通过“尾随佣金计提比例”字段获取,或通过“管理费率*尾随佣金分成比例”得到。

支持“尾随佣金为0数据不显示”。

3.5.2尾随佣金汇总报表(支持分成比例)

使用场景:统计一段时间内某个基金某个销售商的平均托管份额、平均托管金额、累计托管份额、累计托管金额和总的尾随佣金,所有基金均适用。

统计方式:按报表查询时间统计,基金、销售商的平均托管份额、平均托管金额、累计托管份额、累计托管金额、尾随佣金信息,尾随佣金费率根据方案中参数“尾随佣金比例方式”判断直接通过“尾随佣金计提比例”字段获取,或通过“管理费率*尾随佣金分成比例”得到。

支持“尾随佣金为0数据不显示”。

3.6系统方案设置

系统支持按照基金-销售商-客户类型进行维护尾随佣金方案。

因尾随佣金新规出台,系统需要重新设置尾随佣金方案。对于此种情况,若按照销售商分成比例,则系统支持批量新增方案,具体步骤如下:

在尾随佣金方案界面,【增加】下方支持【批量销售商添加方案】,在选择销售商、客户类型后,系统会对该销售商、客户类型进行检索,对于没有维护尾随佣金方案的基金,系统默认自动勾选,并且会默认按照销售商参数界面维护的对应的客户类型的分成比例,维护到尾随佣金费率中,系统自动按照0-****99999区间自动维护,便于管理人批量维护默认且方案一致的基金。

另,系统支持按照批量导入的方式,设置尾随佣金方案。

(一)、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按区间统计尾随佣金(分客户类型):

根据建信基金要求,对报表进行个性化改造:

在报表001137尾随佣金明细报表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4.1. 报表统计条数与尾随佣金费率区间有关;
4.2. 报表统计保有量按照区间分别统计;
4.3. 没有涉及的区间无需显示;

例如:销售商a保有金额500;
费率区间0-100费率0.01,100-200费率0.02,200-正无穷费率0.03
在报表中,需要显示三条数据
保有量100费率0.01费用1;
保有量100费率0.02费用2;
保有量300费率0.03费用9;

(二)、资金清算系统:

由于TA对外接口将超额管理费作为业绩报酬字段提供,那么清算系统默认也以按业绩报酬清算来清算

5.1支持的基金类型

支持符合监管规定的基金类型,业绩报酬清算不限于是专户基金。增加参数控制是否支持公募基金业绩报酬清算。

5.2按基金设置各类型业绩报酬是否清算

支持按基金维度设置赎回业绩报酬、转换业绩报酬、清盘业绩报酬是否需要清算。

5.3赎回业绩报酬清算

5.3.1读取TA业绩报酬数据

读取TA的赎回确认数据时,增加业绩报酬信息的导入。

5.3.2赎回业绩报酬清算

1、该基金设置为需要清算赎回业绩报酬

(1)根据TA确认信息中的业绩报酬金额,生****公司)业绩报酬以及应收托管行业绩报酬。

(2)应付业绩报酬支持日结、月结、季结等结算周期。

应收托管行业绩报酬需要支持月结(默认),且需要支持按基金配置。与专户业绩报酬不同的是,专户业绩报酬一般是随赎回款日结

2、该基金设置为不清算赎回业绩报酬

即业绩报酬不通过TA清算户划转资金,则生成的应收托管行款项和应付管理人款项中扣除业绩报酬金额,同时不生成对应的应收应付明细。

5.4转换业绩报酬清算

读取TA业绩报酬数据

读取TA的基金转换数据时,增加业绩报酬信息的导入。

5.4.1转换业绩报酬清算

1、该基金设置为需要清算转换业绩报酬

(1)根据TA转换信息中的业绩报酬金额,生****公司)业绩报酬以及应收托管行业绩报酬。

(2)应付业绩报酬支持日结、月结、季结等结算周期。

应收托管行业绩报酬需要支持月结(默认),且需要支持按基金配置。与专户业绩报酬不同的是,专户业绩报酬一般是随赎回款日结

2、该基金设置为不清算转换业绩报酬

即业绩报酬不通过TA清算户划转资金,则生成的应收托管行款项和应付管理人款项中扣除业绩报酬金额,同时不生成对应的应收应付明细。

5.5清盘业绩报酬清算

1、清算规则同赎回业绩报酬。

5.6业绩报酬划款指令

若超额管理费经过清算系统划款,则根据结算周期(日结、月结、季结),在费用处理流程中增加业绩报酬的处理,经过确认后生成业绩报酬应付指令,相应的划款接口(网银接口导出或银企直连)和资金划拨单、费用确认函等资金清算报表中增加业绩报酬相关数据。

5.7财务凭证

若超额管理费经过清算系统划款,自建TA财务账套中增加各业务类型的业绩报酬凭证。

1、赎回交易确认

借:应收赎回款-XX基金

借:应收手续费-业绩提成-XX基金

…(其它科目省略)

贷:应付赎回款-XX基金-XX销售商

贷:应付手续费-业绩提成-XX基金-基金公司财务账户

…(其它科目省略)

2、业绩报酬到账

借:银行存款-XXTA清算户

贷:应收手续费-业绩提成-XX基金

…(其它科目省略)

3、业绩提成划款

借:应付手续费-业绩提成-XX基金-基金公司财务账户

贷:银行存款-XXTA清算户

4、转换、清盘业绩报酬凭证参照赎回业绩报酬凭证增加相应凭证。

(三) 直销系统需要进行以下改造:

1)浮动管理费产品信息维护

1、支持基金信息维护页增加标识是否浮动管理费基金产品;

2)返还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导入

1、返还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导入和处理,直销导入TA下发的交易确认文件,新增支持导入返还管理费、浮动管理费数据并且保存在直销系统中。

3)返还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展示

1、直销柜台查询,交易确认信息查询支持展示返还管理费、浮动管理费数据,用于柜台业务员查看。

2、确认单打印,交易确认单增加支持返还管理费、浮动管理费查询和定义,支持在给投资者发送交易确认单时增加展示返回管理费、浮动管理费数据。

4)终端支持

1、交易确认查询接口出参新增返还管理费、浮动管理费数据,用于终端展示。

2、基金信息查询接口返回浮动管理费产品标识,用于终端标识浮动管理费产品。

5)API3.0

新增浮动管理费产品筛选

为方便客户查找及选择产品,新增浮动管理费产品标签及筛选功能:

1、基金产品列表针对浮动管理费基金,需增加“浮动管理费基金”标签,用于显著标识提示基金为浮动管理费基金。

2、基金产品列表增加筛选条件支持筛选出浮动管理费基金。

产品详情页增加浮动管理费规则说明

1、产品详情页交易规则模块增加展示浮动管理费计算收取规则

新增浮动管理费明细展示

1、交易记录交易确认订单新增返还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信息。

2、新增浮动管理费明细专区,展示每笔赎回确认订单的返还管理费及浮动管理费。

(四) 网上交易系统需要进行以下改造:

1、基金产品列表修改,全部产品列表针对浮动管理费基金,需增加“浮动管理费基金”标签,用于显著标识提示基金为浮动管理费基金。

2、交易记录交易确认订单加“返还管理费”、“浮动管理费”字段展示。

(五) 客户服务系统需要做以下改造:

1、呼叫中心账户查询维度支持服务管理费相关业务内容展示,包括客户主页或账户查询页面增加浮动管理费展示及合计、账户查询增加浮动管理费明细流水查询页面;

2、主动服务扩展现有交易确认维度浮动管理费业务详细内容,包括短信交易确认模版、邮件交易确认模板、邮件对账单模板和纸质对账单交易数据增加浮动管理费字段。另外,新增浮动管理费明细确认邮件模板、在邮件和纸质对账单增加服务管理费明细流水清单;

3、数据中心4.0扩展现有表结构,支持TA相关浮动管理费数据导入及客服浮动管理费相关业务查询。

(六) 投资交易系统O32需要进行以下改造:

1.调整科目【财务科目定义】中增加 估值科目的应付子科目-“或有管理费”。

2.O32要新加科目用于“或有管理费”,给该科目赋予单独的应付逻辑。TA 文件接口改造适配、业务逻辑处理。TA 接口变动, TA 与投资交易系统接口 V3.4 中,在 AssetchgYYYYMMDD 文件上新增“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费”两个字段,同时对于赎回业务,“成交金额”中包含“或有管理费”和“超额管理”的金额。O32适配接口改造。在 T-1 日(份额确认日)将 TA 文件导入后,O32支持 “或有管理费”的记录及进行资产的提前冻结、“或有管理费”科目的扣减。在 TA 赎回冲现时,进行正确冲现并保障“或有管理费”与“固有管理费”相互影响。

3. 在“固收管理费”定期结算时,不受“或有管理费”的影响,保持正常结算,保障资金正确冻结、资产正确处理。

4.支持日初“或有管理费”按固定费率单独进行计提。

5.TA 接口中增加“超额管理费”,O32适配改造,支持“超额管理费”的导入和提前冻结,按冲现配置模式进行冲现。

6.涉及报表的修改,在报表汇总-申购赎回查询报表、综合信息查询-流水查询、日操作流程-导入查询-TA 申购赎回文件、日操作流程-导入查询-财务估值文件、财务管理-估值数据查询。

7.交收管理,支持“或有管理费用”的交收处理,提前交收、交收失败。

三、本次公开招募供应商的准入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四、后续服务要求

(一)电话服务:

软件供应商接到建信基金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关于软件的服务请求后,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热线。

(二)E-mail服务:

软件供应商设立技术支持信箱,建信基金指定专人将技术咨询、需求申请、故障详情等发送到该信箱,软件供应商有问必答。

(三)现场服务:

遇电话服务不能解决的紧急问题,提供7x24小时的现场支持: 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对系统进行诊断、排除故障,直到系统正常运行。

五、必要材料

(一)经营资质(扫描件)

公司章程(如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类似执业许可证)、公司法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

(二)财务报表(扫描件)

公司上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

****公司简介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类型,注册资本,法人代表姓名,企业网址,纳税人类型,员工数量,公司通讯地址及邮编,联系人及职务,联系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公司主营业务,****办事处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与公司的采购**历史情况,****公司****政府采购或金融行业采购过程中是否受到处罚。

六、附加材料(根据行业性质或商品特点提供)

(一)资质证明(扫描件)

1、行业资质认证。例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2、产品认证。如3C认证,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等。

(二)技术能力介绍

公司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名称、数量(须提供扫描件作为证明)。

(三)商品在金融业的实施案例

简单****公司签署的商品销售合同名称、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及履行情况。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介绍,并在11月5日17:00前将资料发送至 ****@ccbfund.cn。邮件主题写明报名项目名称。

****公司盖章。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件转存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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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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