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户籍在册轮候人认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结果及有关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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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10月13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认租申请截止后,我局对提交申请的1764户认租家庭认租资格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认租家庭审核结果

经核查,本次初审合格认租家庭共1754户,不合格认租家庭共10户(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信息校正

认租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业务大厅(地址:**市**区甲岸路17号二楼)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租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并且不再申请复核。

四、看房事项

为避免人员聚集导致的安全事故及对本小区正常秩序的干扰,仅限合格家庭看所选意向房源,请合格家庭严格遵守看房有关要求。

(一)现场看房注意事项

1.现场看房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过时不再接待看房人员。

2.请各看房家庭携带户籍在册轮候人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市保障性住房日常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等)前往看房现场。

3.为避免人群拥挤,家庭看房人数不超过2人,老人和小孩请勿前往现场。如看房人数较多,现场工作人员会适时控制人数。

4.各看房项目不提供停车位,请看房家庭绿色出行。

5.看房时,不得实施攀爬阳台或围栏、敲打家具等危险行为,不得进入非看房楼层,对违规者或不服从安排者,工作人员有权请其离开现场。

(二)预约看房联系方式

序号 项目名称 物业公司联系方式
1 上合花园 0755-****0666
2 云上润府 0755-****0005
3 ****花园 0755-****6820
4 ****花园 0755-****2310
5 华盛盛荟名庭 0755-****5833
6 君钰府 0755-****4266
7 ****花园 0755-****0069、0755-****9155
8 勤诚达乐园 0755-****1363
9 天悦壹号雅轩 0755-****7789
10 万科大都会家园 181****4557
11 玺玥麓坊 0755-****3388
12 招商臻府 0755-****9952
13 ****花园 0755-****7008
14 中洲华府 0755-****8008
15 宝和苑 0755-****5434
16 金环宇大厦 188****8507
17 源和苑二期 0755-****4686
18 坪洲新村三期 0755-****8798
19 源和苑一期 0755-****4686
20 同和保馨苑 0755-****1303
21 ****花园 0755-****2556
22 星河荣御花苑 0755-****0399
23 万科翡逸郡园 139****7811
24 万科星城上郡 135****1076
25 招商雍和府 0755-****1915
26 宝珺园 0755-****9612
27 羊台苑二期 0755-****1833
28 羊台苑一期 0755-****1833
29 联投嘉苑 0755-****1076
30 ****花园 0755-****1681
31 宏发君域 0755-****8166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或**市**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投诉举报电话:****1800,地址:**市**区甲岸路17****建设局一楼信访室。

**市**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六、重要提示

(一)认租家庭可在公示期内撤销本次项目认租申请,不计入弃选次数。如需放弃本次认租,认租家庭应当在公示期内****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撤销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撤销本次认租项目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00至11月4日18:00。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特殊情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四)认租家庭已签订**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次公示名单。

(五)认租家庭因离婚、死亡等原因导致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减少,认租的意向房源包含符合其实际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的,列入选房名单,但其仅能选择符合其实际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未认租符合其实际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的,不列入选房名单。

(六)此次公示的合格认租家庭,如是经相关部门核实证明的特殊家庭且在本次认租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8:00)前已在轮候信息平台完成特殊情况登记的,若公示信息中无相关信息,请在本次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提交信息变更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租家庭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七)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八)根据《**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但未选定住房或者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九)公示结束后,选房通告和选房名单将在****网站发布。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为准。

(十)咨询电话:0755-****1811、0755-****1834(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附件:

1.**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认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2.**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认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不合格名单

3.房源明细及温馨提示

****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1.附件1:**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认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合格名单.pdf

2.附件2:**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认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不合格名单.pdf

3.附件3:房源明细及温馨提示.docx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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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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