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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遗失补证及更正登记,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认其房产证是否有转移、抵押、查封等登记信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51-****8455
|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 1 | 李秀均、徐文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息房私字第1337号 | **县九庄镇镇新路 | 宗地面积:110.9, 房屋实际面积:212.87。 | 住宅 |
公告单位:****中心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