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采购“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一)增量文件审查:根据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工作要求,对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2月5日期间,****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预计数量10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旨****政府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注:如涉及密件的审查,响应人需派员至我局指定地点进行,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二)存量文件清理:根据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对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重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提升审查质量和清理实效,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不少于300份)
(三)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5日以前。
二、预算控制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
三、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四、响应时间
1.获取时间: 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17时30分(**时间)。
2.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8日17时30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3.提交方式:
电子方式报价方式为电子卖场和纸质文件一份盖印章密封至我局。
4.重要提示: 本项目最终成交响应人的确定不以低价为准,将依据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评定,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响应人。采购人不再就价格进行单独磋商。
五、响应文件构成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一)报价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诚信承诺书
(五)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社保缴纳承诺函)
(八)财务状况
(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十)类似项目经营业绩一览表(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
(十一)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十二)技术文件(含项目实施方案、评估标准、重难点对策、质量保障措施等)
(十三)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四)服务保障承诺函(针对第九条服务保障要求)
(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六、磋商报价要求
1.报价币种:人民币。
2.响应人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个方案,且此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报价为包干价,包含成本、税金等所有费用,我单位不再额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含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
七、响应人报价须知
(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高低推荐成交候选响应人。
(二)响应人应当认真查看服务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若自身无法满足此时限要求,请勿参与报价。中标后未能按时履约的,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影响企业信用评价等)。
(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响应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40,000.00元)的;
2.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或关键材料缺失不全;
3.响应方案等无法实质性满足采购需求;
4.不符合本公告第三条“响应人资格要求”;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公告第六条要求。
(四)提交有效响应文件的合格响应人少于3家时,本项目采购活动终止。
(五)响应人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发现响应人之间存在串通报价或其他限制竞争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相关响应人资格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响应人存在欺诈等不诚信行为或违反合同约定,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可能给予负面评价。
(七)响应人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体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适用)
4.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用状况等情况的其他资料。
(八)本次项目活动在****相关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九)本项目免收响应人保证金。
(十)付款方式:在项目完成并考评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服务费(不计息)。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实施部门: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科
地址:**市**区东太大道**北路124号附88号(****)
邮编:554300
联系电话:186****2777、183****2467
联系人:杜胜荣、吴琼艳
****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