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10月29日受理了**初照****公司****(一期)协同处置污泥预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报告表受理公示的公示内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过期后公示将被撤销。如有需要,请自行保存。
联系电话:0531-****5490、****8182(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环境局**分局
电子信箱:jnzqhbjglk@jn.****.cn
邮编:250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附件
1
**初照****公司
**区高官寨街道魏华林村村北,黄河街道与高官寨街道交界处,****(一期)厂区内
****(一期)协同处置污泥预处理项目
******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