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0-28 10:37 |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及《关于印发2025年度**市跨部门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和跨部门综合执法计划汇总表的通知》(拉跨综监办〔2025〕3号)精神,****拟对2024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现面向社****事务所,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抽查企业公示信息服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范围:
1.现场核查企业年报信息公示中的具体内容,对应年报具体信息、财务报表、资金实缴情况开展检查。
2.做好抽查检查服务,确保企业年报核查到位,信息公示真实准确,达到指标要求。
3.服务数量:采取随机摇号不定向抽取市辖区内企业共计180户。
二、项目预算项目总价(最高限价):16万元。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八****事务所专业机构。
2.****事务所执业证书。
3.需提供近3天内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获取的信用报告。根据《**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规定,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成果及要求
1.核查完毕后应按时向采购人提供每户企业的抽查报告书,并得出检查结论,并提供相关证据。应对抽查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政府部门或被抽查企业对报告书内容提出异议或申诉,应配合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据并给予答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向采购人提交的“企业公示信息核查报告书”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准确无误,核查过程和报告应符合相关的要求。
3.人员配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置的项目人员≥5人。其中,中级会计师≥2名;具有会计初级或以上职称人员≥3名。(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予以佐证。)标书代写
4.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向采购人提交抽查报告书。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抽查报告书电子档一份,纸质档一式一份。
5.本次采购的企业年报专项检查服务工作须于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
6.不得将抽查服务任务外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中标原则综合评价得分最高者中标。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事务所将材料密封后,于2025年10月31日12:00前送至**市****办公室(309室),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材料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七、发布公告媒介本次公告及结果****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格桑拉珍 联系电话:****315
地 址:**市**区贡布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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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