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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5-10-28
| 项目名称 | **县沱江水美乡村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县域内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0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才波 | |
| 联系人 | *旭 | 联系电话 | 139****0172 | |
| 项目投资(万元) | 50612.49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2-28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针对沱江部分支流流域进行一体化综合性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包括对镇溪河、大成河、**河、牟溪河、泥溪河、丰光河、**河等流域 22km 进行水污染防治建设和综合生态保护修复,并对流域两岸涉及的12000亩农田进行农业面****基地及配套设施打造。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 生产废水 固废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生活污水 其它措施: 通过****处理厂 生产污水 其它措施: 严格规范处理,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清运,防止产生异味,孳生蚊蝇,设立废电池收集专用箱。 | |
| 承诺:**** *才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才波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