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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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20号)、《****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农字〔2025〕3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机构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认定条件参照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印发的《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原则上以公益性培训**为主。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吸收民办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优化**配置,提高培育效率。

1.愿意承担农民培育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育各项政策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机构,****中心)、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职业院校等。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民办机构、****园区、******社和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等;

3.优先选用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上一年度学员满意率90%以上;

4.具备较高管理水平,规章制度健全。有较强跟踪培养的组织能力和实践培训经验,能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育的能力;

5.具备固定的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县级机构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具备3****基地;

6.具备培训必需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7.没有不良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育任务。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承担当年培育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育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二、认定程序

1.自主申报。各机构、单位等向****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书面申请,《**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机构申报表》(附件1),《**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机构备案表》(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请于11月6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包括盖章版纸质(一式两份)和****农业农村局科教股邮箱。

2.县级审批。由****确定认定方式,择优遴选认定培育机构。

3.公示备案。经****审定后的培育机构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6日

2.申报地点:****科教股304室

联系人:钟恺仪 199****3141

邮箱:****@163.com

地址:**市**县文武坝镇**路6号

附件:1.**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机构申报表

2.**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机构备案表

****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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