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487364L | **市淮海西路255号 | 79(均分制) | ****000元 |
| 服务类 |
| 名称:****学生乘用车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学生乘用车租赁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服务标准: 1.车辆数量:共17辆,每辆车可乘坐45人左右。车况良好,投标单位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使用的各车型的彩页资料。 2. 服务方式:为全承包方式,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中标单位应按照采购人的指定路线、时间送接人员,行驶路线要按照采购人要求。 4.临时加班等特殊情况需要车辆配送应无条件满足采购人需求。 5.中标后履行合同期间,如未遵循采购人制定的线路、时间,按时接送人员,按次扣除当天服务费用。 6.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车胎的胎压等性能是否正常(对添加的机油、助力油、制动液和水要保证在正常标线以内),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7.出车前不但要检查车况,还要检查车内外卫生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 8.出车前检查个人仪容仪表是否整洁干净,而且要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9.服务期间车辆应保持整洁、干净的乘坐空间,车辆表面干净。 10.通勤车配备完好的GPS与空调设施。车辆要经过安全部门的审核,确保车辆无故障,车辆应配备规定数量的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施,要确保灭火器处于适用状态。 11.驾驶员要时刻保持手机畅通,遇到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车辆调度人员。因特殊情况手机不畅通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
张孝廉、张德沛、张振海
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服务费金额:6,000元(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3日。
2.定标日期:2025年10月28日。
3.各响应供应商对本次竞争性磋商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开发区杨山路7号
联系人:聂忠田
联系电话:198****9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商贸大厦2301室
联系人:杨思涵
联系电话:0516-****8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思涵
电话:0516-****8058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