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5-11-04,更正为:2025-11-05。标书代写
补充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特定条件”内容更正为:“标书代写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2、原采购公告中的“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内容相应更正为: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9日
无
名称:****
地址:**县**街道师范路272号
联系方式:158****2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鲤南镇书苑北街90弄72号301室
联系方式:180****797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庄杰
电话:180****7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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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