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西县大溪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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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示标题 公示类型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公示发布时间
**市**县大溪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市**县大溪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市**县大溪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常
2025-10-29 00:00:00
2025-11-03 23:59:00
2025-10-29 15:38:47
公告内容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市**县大溪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市**县大溪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市**县大溪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示名称

**市**县大溪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10月28日

评标情况

一、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结论:

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分别是:****(联合体成员:******公司)、**宝****公司、******公司、****公司、**市****公司及****胜****公司。****委员会审查,****(联合体成员:******公司)、******公司、****公司、**市****公司及****胜****公司共5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通过初步审查,**宝****公司未通过初步审查。

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评审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成员:******公司):商务部分得分15.00、技术部分得分37.34、价格部分得分39.95、综合得分92.29;

第二中标候选人****胜****公司:商务部分得分6.00、技术部分得分26.40、价格部分得分39.95、综合得分72.35;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商务部分得分10.00、技术部分得分22.44、价格部分得分39.90、综合得分72.34。

第一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成员:******公司)

投标报价

****2635.33元,下浮率0.08%

质量承诺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工期(交货期)

30个月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刘端阳

资质资格

中华人民**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粤141********14355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证书编号:D****62753

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证书编号:D****63958

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证书编号:D****72751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胜****公司

投标报价

****7934.84元,下浮率0.07%

质量承诺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工期(交货期)

30个月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杨华权

资质资格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粤244********24055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证书编号:D****17338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司

投标报价

****0197.44元,下浮率1.33%

质量承诺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工期(交货期)

30个月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王楷旭

资质资格

中华人民**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粤244********01046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证书编号:D****89775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政府

联系地址

**省**市**县大溪镇华阳大道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663-****11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3-****622

联系地址

**省**市**县城霖都大道74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11月03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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