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鸿盛智能制造增资扩产项目工程监理 | ||
| 金鸿盛智能制造增资扩产项目工程监理 | ||
| 2025-10-29 15:48:08 |
金鸿盛智能制造增资扩产项目工程监理评标报告公示
(1)工程名称:金鸿盛智能制造增资扩产项目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市常平镇
(3)项目业主:****
(4)招标人:****
(5)招标代理机构:****
(6)建设规模:金鸿盛智能制造增资扩产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9816.88平方米,拟**2栋厂房和1栋宿舍楼,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3626.6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40.75米,最大跨度10.00米,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金鸿盛智能制造增资扩产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42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18个月,缺陷责任期暂定 24 个月)。具体工作期限以金鸿盛智能制造增资扩产项目中各标段施工合同的工期和质量责任期为准,上述监理服务期限不包括监理人的前期准备时间,监理人须按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人员、设备在收到《监理进场通知书》后 5 日内进场完毕。
(9)项目投资金额: **工程建设费7367.270593万元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招标范围:金鸿盛智能制造增资扩产项目工程监理范围(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土建工程,2、给排水工程,3、消防水工程,4、通风工程,5、抗震支架工程,6、电气工程,7、消防电工程,8、弱电工程,9、电梯工程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和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技术与管理、现场协调与管理和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9****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3 人****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于 2025年10月28日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附表。其中专家三、专家六、专家九为招标人专家代表,专家一、专家二、专家四、专家五、专家七、专家八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产生。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委员会负责人。
投标会会议纪要:
1、2025年10月28日09时30分****交易中心开标室(7)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6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6家,不符合要求的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6家投标人解密成功,0家投标单位未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资格审查及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6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5、投标人对资格审查结果及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6、开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7、招标人对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1)评标时间: 2025年10月29日09:30至 2025年10月29日15:00。
(2)评标地点: ****交易中心评标室(11)。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市****建设局、****水务局(监督部门)
****公证处(公证机构)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附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 2 | ****公司 |
| 3 | ****公司 |
| 4 | **** |
| 5 | ****公司 |
| 6 | **华城****公司 |
技术标部分: 投标单位2技术标编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3.7.9.3条的规定。
商务标部分: 无。
价格标部分: 无。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技术标的初步评审 | 投标文件编制 | 技术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
| 监理大纲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其他内容 |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3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评标办法前附表1-2(商务标部分初步评审)
|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商务标的初步评审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3.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评标办法前附表1-3(价格标部分初步评审)
|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 报价信封编制 |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7.8项的要求 | ||
评标办法前附表2
评标办法前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
| 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 80 分) |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8 | 评审内容:对项目监理范围、监理内容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2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8 | 评审内容:监理依据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及行业规范情况,监理工作目标的明确及清晰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3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 8 | 评审内容:监理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岗位职责明确情况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4 |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8 | 评审内容: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程序规范新,工作方法合理、制度的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5 | 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 | 12 | 评审内容: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监理措施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6 |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8 | 评审内容: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可行性,方案具体完整等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7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10 | 评审内容: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合理有效,针对性强等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8 |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10 | 评审内容:对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条理清晰;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建议合理、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且措施得力等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9 | 合理化建议 | 8 | 评审内容:建议科学、合理、可行、措施具体等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10 |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 | 0或-5 | 1、技术标的总页数小于或等于100页,得0分; 2、技术标的总页数大于100页,得-5分。 |
注:1、分数出现小数点的,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上述“评标项目”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前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10 分)[商务标部分总分值最高不超过40分] |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企业业绩情况 | 0-6分 | 投标人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承接过监理合同金额≥ 89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得 2 分 本项累计得分最高得 6 分。 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工程方可算有效业绩,否则不得分;②业绩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合同金额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即可),1项有效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等有效证明材料;③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承接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 1 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
| 2 |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 | 0-2分 | ▉ 具有对应注册执业资格和中级职称的,得 1 分; 注:注:需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 自 2020 年 01 月至今承接过合同金额≥ 89 万元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每项得 1 分,本分项最高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工程方可算有效业绩,否则不得分;②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
| 3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 | 0-2分 | 投入的其他主要人员中(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每人得 1分,人员不得重复计分,每人仅能得一次分,最高得2分。 注: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近半年(不含投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文件,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应具备社保管理机构印章,****公司****公司缴纳的社保。 |
注: 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如采取商务标评标,评审类目不能小于三项。如采取范本内预设类目,分值不得大于范本各类目预设最高分值。
评标办法前附表2-3价格标部分评审标准
| 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10 分)[价格部分总分值最低不低于10分] |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价格评分 | Y=10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投标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时,H=h;本次招标h=(0.1)取值区间为[0.1,1]。 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分为0分,取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注:1.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 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 1 | 投标单位1 | **华城****公司 | 有效 | 64.76 | 有效 | 8 | 有效 | 10 | 82.76 | ||
| 2 | 投标单位2 | ****公司 | 无效 | / | / | / | / | / | / | ||
| 3 | 投标单位3 | ****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 | 64.22 | 有效 | 9 | 有效 | 10 | 83.22 | ||
| 4 | 投标单位4 | ****公司 | 有效 | 67.83 | 有效 | 7 | 有效 | 10 | 84.83 | 3 | |
| 5 | 投标单位5 | ****公司 | 有效 | 69.61 | 有效 | 9 | 有效 | 10 | 88.61 | 2 | |
| 6 | 投标单位6 | **** | 有效 | 69.67 | 有效 | 10 | 有效 | 10 | 89.67 | 1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 1 | **** |
| 2 | ****公司 |
| 3 | ****公司 |
| 4 | ****集团有限公司 |
| 5 | **华城****公司 |
注:以上名单按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