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0-29 10:10:36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智能传感器二期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市智造****片区,**二路以北、**路以南、**路以东、横中路以西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6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57亿元)址于**智造****片区**一路以北、**路以南、**路以东、横中路以西地块,购置PVD、CVD刻蚀机等设备,形成年产36万片(4-6英寸硅及8英寸砷化镓)MEMS微机电系统传感器和24万片(6英寸硅)CMOS图像传感器。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气: 1、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主要为:活性炭吸附塔、碱液喷淋塔、电加热焚烧。 2、无组织废气,设备加强密封、防止泄漏;项目运行中加强生产管理,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通风换气。 废水: 生产工艺废水包括含氟废水、含氨废水、研废水、切割废水、有机废水、一般酸碱废水、含砷废水。含氟废水、研磨切割废水经含氟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含氨废水经含氨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有机废水经有机废水预处理系统,含砷废水经含砷废水处理系统(该处理系统位于车间,处理系统出水设监控点),上述废水处理后与一般酸碱废水、生活污水经酸碱中和系统处理后****处理厂。 噪声: 1、在工程设计、设备选型、管线设计、隔音消声设计等方面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划》(GB/T50087-2013)的要求进行,对施工质量要求严格把关。 2、在选购设备时,向设备供应商提出提供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及配套的噪声治理设施的要求,购置符合国家颁布的各类机械噪声标准的低噪声设备,确保设备在车间安装后能符合工业企业车间噪声卫生标准(≤85dB)。禁用国家和地方明确淘汰落后的高噪声设备和工艺。 3、对噪声污染大的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从声源上降低噪声,针对不同的高噪声设备,分别采取针对性较强的措施:空压机、泵、风机等采用防震垫、隔声罩、消声器和房间隔声等防噪降噪措施。对空气流动噪声采用在气流通道上安装消声器装置以降低噪声。 5、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固废: 本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按一般固废的要求规范化处置。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422
通讯地址:**市世纪大道767****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