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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公众参与,征询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扩建1台64MW燃煤热水锅炉项目
项目概况:****位于**省****工业园区**南街17-3号,该锅炉房始建于2011年,总占地面积75244平方米。
本次扩建项目****在保留现有2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的基础上,**1台64MW燃煤热水锅炉,本项目建成后****共建有3台燃煤热水锅炉(分别为2×29MW、64MW),合计122MW供热能力。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询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网盘链接: https://pan.**.com/s/11P5IRqQnc1-MaT8_A3jrIApwd=f6gb 提取码: f6gb
2.获取纸质报告的方式及途径:建设单位:李部长(186****232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附近居民,以及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
四、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地址:https://pan.**.com/s/11P5IRqQnc1-MaT8_A3jrIApwd=f6gb 提取码: f6gb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参调查表提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部长 电话:186****2326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411-****1206
邮箱:****@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