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一村一警(格)购置装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28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 | 采购警用装备一批(详见采购文件) | **** | **市管**航海路正商新蓝钻E区23号楼1单元802室 | 787625.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7.67 |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1 | ****一村一警(格)购置装备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长英、贾蕊、陶永哲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协会制定的《**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取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87.67分。
2、本项目监督部门:****财政局。
3、异议投诉渠道:本项目异议投诉渠道:各供应商如有异议,按照《**省公共**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24号)文件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投诉部门:****,地址:**县**大道 299 号,联系人:赵先生,联系方式:138****3185。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大道 299 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8****3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普济路27号连邦大厦20楼2009号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183****1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