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源壹号院房屋质量安全鉴定项目招标
公告
佳源壹号院房屋质量安全鉴定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佳源壹号院房屋质量安全鉴定项目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 10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二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1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4
第四章 技术资料及规范要求 1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18
佳源壹号院房屋质量安全鉴定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的佳源壹号院房屋质量安全鉴定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现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房屋质量安全鉴定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市**新区。
1.2技术要求:按照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相关标准执行。
1.3服务期限:60日历天
1.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报告出具后两个月内支付(支付方式:原则上优先以现金方式支
付工程款,在无现金或现金不足的情况下把检测费用作为共益债进行后期处理。
1.5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佳源壹号院房屋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等项目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1.报名单位已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被纳入《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登记名录》。2.具备省
住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4.2其他条件:
4.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2025年11月03日下午17时30分前至**
市**区**大道兴邦商厦2号楼1202室报名,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5.1.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1.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5.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
5.1.4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5.1.5报名联系电话:0527-****0998 150****3555(微信同号)
6.投标人面谈: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4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为:****1205室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33****478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市**区**大道兴邦商厦2号楼1202室
联系人:鲍梦祥 联系电话:150****3555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招标人
名称:****
地址:**市**新区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33****478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兴邦商厦2号楼1202室
联系人:鲍梦祥
电话:150****3555
工程名称 佳源壹号院房屋质量安全鉴定项目
建设地点 **市**新区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范围 佳源壹号院进行房屋质量安全性鉴定
服务期限 60日历天
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相关标准执行;GB50292-
2015;DB32/T 4063-2021等。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
报名单位已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被纳入《房屋安
全鉴定机构登记名录》。2.具备省住建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
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 2025年11月04日15时00分
投标有效期 6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
金额:贰万元整(¥20000 .00)
提交方式:采用现金方式,密封于信封或档案袋中(标明单
位名称)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投标文件份数 书面投标文件共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1205室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 11 月0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履约担保 无
评标方法 1、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控制价
2、 招标人设定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3元/平方米,最终
按实际面积结算;此报价包含一切费用。招标人不接受高于
此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其他
1、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参照苏招协
[2022]002号规定标准计取,评委费按实收取。不管投标结果
如何,投标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投标所需一切费用。
2、工程款支付方式:原则上优先以现金方式支付工程款,在
无现金或现金不足的情况下把检测费用作为共益债进行后期
处理。
备注: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技术资料及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等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