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枞阳县横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审批
安徽-铜陵-枞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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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700MB1A51386K/202510-0001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污泥**化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文号: 铜环(枞)审〔2025〕27号
成文日期: 2025-10-27 发布日期: 2025-10-29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828
关于****污泥**化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5-10-2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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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污泥**化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将我局审批意见函复如下:

一、****现有“中小湖泊及河道污泥**化利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处理厂的污泥等一般固废掺和到原料中进行制砖,2022年11月23日取得****分局《关于****中小湖泊及河道污泥**化利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铜环(枞)审〔2022〕32号),项目已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投资10000万元,在现厂区建设“****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扩建项目”,本项目主要对厂区现有项目污泥处理工艺进行调整,对含水率80%污泥采取“稀释+压滤+烘干”工艺处理,对含水率60%污泥采取“烘干”工艺处理;现有项目配套的污泥暂存库和污泥干化间拆除;利用现有的烘干窑对含水率60%污泥进行烘干;制砖的生产工艺不变。同时新增污泥处理车间(含污泥处理间、污泥压滤车间),配置相关生产设备并配套相应的环保工程。技改后,项目处理的污泥类型(中小湖泊及河****处理厂的污泥)和处理能力不变。****信息化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 ****)。

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按《报告表》所列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加强管理,安排好作业时间,控制同时作业的高噪声设备数量,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二)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营运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化学洗涤除臭工艺产生的中和废水循环使用,检修期间置换的中和废****处理站处理;脱硫塔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严禁外排,检修期间置换的脱硫塔废水用于原料搅拌。运营期污泥压滤废水通过“混凝沉淀+厌氧+好氧+生化沉淀”的组合处理工艺处置(处理能力为150m3/d),本项目污泥压滤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处置接受协议》要求的接管标准要求后,采用槽****处理厂进行处理,你公司应规范做好废水委托处理台账。污泥池、污泥处理间、污泥压滤间、危废库、废水处理池等采用高标号水泥硬化防渗,表面采用环氧树脂地面防渗和防腐蚀。污染防治区的防渗层的渗透系数必须满足相应的防护标准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A标准后排放。

(三)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中相关规定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以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技改项目不涉及制砖原料的制备和制砖生产工艺的技改内容,项目沿用现有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其破碎系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的污泥处理车间全密闭设计,车间保持微负压,换气次数每小时4次,风机风量为 45000m3/h,墙体设置管道连接风机,负压抽风进入化学洗涤系统(片碱喷淋除硫化氢+柠檬酸喷淋除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污泥烘干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烘干窑密闭+负压收集+依托双碱法脱硫系统”处理后通过20米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产生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及氟化物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限值及修改单要求;氯化氢、二噁英类排放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限值;项目营运期有组织废气有组织排放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四)施工期建筑垃圾和施工垃圾分类堆放,尽量回用,其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并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运营期收集粉尘、脱硫渣及不合格砖均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库(5平方米),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仍沿用现有项目环评及其批复进行设置,以厂界设置1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033-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同时落实《报告表》中规范设置排污口、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等其他建议及措施。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县生态****执法大队的日常监督检查。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823MA2MQJM12U)

****环境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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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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