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二仲裁庭建设采购项目比选成交公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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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宿****仲裁院第二仲裁庭建设采购项目。

二、成交信息:

包一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三八街道龙登和城A区5栋2203

中标(成交)金额:88966元

供应商评审得分:93.33分

包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商贸城09(B4)号楼209-210室

中标(成交)金额:30900元

供应商评审得分:80分

包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商贸城09(B4)号楼209-210室

中标(成交)金额:139150元

供应商评审得分:80分

三、公告期限:

公示期至2025年11月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胜利东路583号劳动大厦南三楼。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胜利东路583号劳动大厦南三楼

联系方式:0557-****281

****

2025年10月2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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