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系统全面的展示我省丰富的自然**,充分利用我馆近两年征集的珍贵动植物标本等藏品,满足广大游客的参观需求,拟对体现我省自然**和生态特点的“湘芷含章 灵韵潇湘”自然生态专题展进行展****公司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现发布比选邀请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单位:****
二、项目名称:****自然生态专题展更**扩充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设计内容:对展厅内“湘芷含章 灵韵潇湘”自然生态专题展更**扩充进行设计,增加300平方米展陈面积(原地质矿产厅),整体构成**自然生态专题展。
2.设计要求:需紧扣“湘芷含章灵韵潇湘”主题,充分体现**省自然**和生态特点,300平方米扩充区域与原有展厅衔接自然;设计方案需符合展厅实际条件,保障施工可行性,且能满足游客参观体验需求。
3.设计周期:10个工作日。项目预算:18万元。
4.改造区域示意:
5.设计服务清单: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 1 |
展览大纲 |
1 |
套 |
| 2 |
展览空间布局设计 |
1 |
套 |
| 3 |
平面版面设计 |
1 |
套 |
| 4 |
施工图设计 |
1 |
套 |
| 5 |
多媒体内容设计 |
1 |
套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被授权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其他说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比选活动的,請于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31日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南栋315办公室(地址:**市**区杉木冲西路49号)。
3.报名方式:投标人须现场提交以下资料,经比选单位核验无误后可报名:(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代表领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10:00(**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当场拒收。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南栋315办公室(地址:**市**区杉木冲西路49号)。
3.响应文件组成: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核心内容(格式自拟,需确保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有,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查询截图(或承诺函,加盖公章),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2)技术响应文件册:包含设计服务实施方案(需明确设计流程、各阶段工作内容及交付成果)、设计周期保障措施、后续技术支持承诺(如方案调整、施工配合等服务内容),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3)报价文件:需注明“****自然生态专题展更**扩充设计项目报价文件”,包含报价总金额、报价明细清单(需按设计服务清单逐项列明费用构成,加盖公章);报价总金额不得超过项目预算18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密封要求:响应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整体装入一个密封袋,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
七、比选评审
1.评审时间:2025年11月3日10:30(**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立即开展)。标书代写
2.评审地点:****指定会议室(具体地点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通知各投标人)。标书代写
3.评审组织:****小组,评审小组由3名及以上单数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本次比选评审工作。
4.评审原则及流程:
(1)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首先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满足本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技术响应文件是否完整覆盖设计服务要求、设计周期保障措施是否可行、后续技术支持承诺是否明确;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后续评审的资格;
(2)价格评审:仅对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开展价格评审,采用“价格分占比100%,价格最低者中标”原则;有效报价为不超过项目预算18万元的报价,超出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价格排序;
(3)中标候选人确定:在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2家及以上投标人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的情况,****小组组织该部分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其首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二次报价),二次报****一中标候选人;若二次报价仍相同,由比选单位通过随****一中标候选人。
5.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比选单位将在****办公场所公告栏(或官网,若有)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异议,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加盖单位公章,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提交或材料不全的异议不予受理。
八、合同签订
1.公示无异议后,比选单位在3****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需携带相关资料到比选单位指定地点签订设计服务合同;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拒绝签订合同,比选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择次低报价且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人作为替补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比选)。
3.合同条款需依据本比选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核心权利义务;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九、设计成果交付及验收
1.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比选单位交付全套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纸质版设计文件(至少3套)、电子版设计文件(U盘或光盘,至少1份,含可编辑格式及PDF格式))。
2.比选单位在收到设计成果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标准以本比选文件约定的设计服务内容、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若设计成果不符合要求,中标人需在比选单位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修改完善,修改周期不计入原设计周期,且不额外增加费用。
十、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老师
2.联系电话:****1357
3.联系地址:**市**区杉木冲西路49号(****)
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时间)
十一、其他说明
1.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等)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信息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已收取的相关费用(若有)不予退还,且投标人需承担由此给比选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项目设计周期为刚性要求,中标人需严格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设计成果,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需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比选单位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天的,比选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
3.比选单位不承担投标人因参与本项目投标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调研费、差旅费、资料制作费等)。
4.本比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