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蓝海嘉苑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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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海嘉苑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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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嘉苑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海嘉苑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已****行政审批局以蓝海嘉苑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唐曹审批投资备〔2025〕3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改造范围主要包括蓝海嘉苑小区三个区既有市政供水管网、二次加压泵房等,将原有DN80及以上管道改造为球墨铸铁管,DN80以下管道改造为PE管。室内供水分由低区、高区改造为低、中、高三区,室内管道间竖管整体维修、部分更换,配套安装锁闭阀、过滤器减压阀、止回阀、智能水表、截止阀等,改造二次加压泵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14 09:00至2025-10-20 17: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冀数政规〔2025〕1号文件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3、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和企业CA办理。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登录“**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szj.****.cn/hbggfwpt/)”按照相关说明完成注册登记。编制、上传、解密投标文件均需使用企业CA(包括**CA、**CA、**CA、联通CA、CFCA、CQCCA,以上6家CA可互认)。CA服务热线:**CA:400-****-3355;**CA:400-****-3319;**CA:400-****-0200;联通CA:0311-****1619;CFCA:400-****-9888;CQCCA:400-****-9995。4、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蓝海嘉苑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付费主体:无,收费金额:0元。5、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电子标服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向****提出,联系人:范淑娟,联系电话:0315-****83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市曹****建设局 电话:0315-****269 电子邮箱:****@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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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嘉苑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澄清(1)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期要求“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2月8日”修改为“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2月8日”。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其他“(九)说明: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清单计价软件编制工程类项目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文件时,建议使用与**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交易中心平台系统无缝对接的新点计价软件,投标****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及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文件制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185****1338。”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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