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本项目询价内容及相关要求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开发区凤麟路70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为省级库代储物资投保财产综合险项目
四、项目预算:4万元
五、项目内容:本中心省级库代储毛巾被、毛毯、多功能照明灯、防汛救生衣等物资合计价值约3066万元(保险金额),需要投保财产综合险,保险责任范围需覆盖:(一)火灾、爆炸;(二)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责任。同时需要扩展以下责任:1)盗窃、抢劫扩展条款、2)自燃扩展条款、3)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4)临时保护措施扩展条款、5)消防队灭火费用扩展条款、6)灭火费用扩展条款、7)自动喷淋系统水损扩展条款、8)水箱、水管爆裂扩展条款、9)恶意破坏扩展条款。免赔额每次事故绝对免赔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六、供应商要求
1.项目内容符合采购方要求。
2.自签订投保单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单和发票。
3.项目内容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应无条件及时更改。
4.项目保险期限为1年,自签订投保单合同次日算起。保险期限内,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及时勘察现场并进行保险理赔事项。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报价方案明细及条款(按照采购方项目内容进行报价)、联系方式等。
2.报价函须密封,未按要求密封和投递的,我单位有权拒收。
八、成交原则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两个相同的最低报价时,采取再次报价,并按以上方式确定供应商。
九、报价文件报送及联系方式
报送投递地点:********开发区凤麟路70号)。
报送投递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截至11月5日下午17时,逾期停止接受任何形式报价文件。
联系人及电话:张工 0551-****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