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公司石料采购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 1 |
****公司石料采购专有协议) |
详见附件1 |
(2025.11) |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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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资格要求 |
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需满足:1.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提供场地证明(场地位置限于京津冀范围内,场地面积≥3000平米以上,如场地为自有,需提供不动产****行政审批局批复的环评文件,批复文件的主体需与营业执照一致。如场地为租用,还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到期时间不得早于项目计划完工时间)、不动产****行政审批局批复的环评文件,批复文件的主体需与营业执照一致);3.提供石料加工设备现场实物照片(招标人保留现场考察的权利,现场核实投标资料的真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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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业绩要求 |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毛石或碎石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可体现为: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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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1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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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料检测报告要求 |
投标时提供符合附件:技术要求中5.2石料主要技术指标-表2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检测结果的检测报告。 1)以上11项指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2025年第三方检测报告及本次检测机构对应的发票 2)为保证检验结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对于检测报告的出具单位,需要符合如下要求,并提供对应的证明文件: (1)检验机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内****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有效期内的中****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证书,专业为水运工程-材料甲级。 (4)检测报告上须有可以鉴别真伪的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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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石料析出物检测报告要求 |
投标时提供符合附件:技术要求中5.3石料析出物指标相关要求的检测报告。 以上19项指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2025年第三方检测报告及本次检测机构对应的发票 为保证检验结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对于检测报告的出具单位,需要符合如下要求,并提供对应的证明文件: (1)检验机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内****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检测报告上须有可以鉴别真伪的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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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其中毛石400T和碎石825T****处理厂(**省**市**区春晓大道与羊沙山路交叉口正南方向168米)。 其余送至**市所辖区域,具体以买方指定地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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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交货期要求 |
买方预留合理交货事件,具体以订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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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石材采矿权人的要求 |
1. 为保证供货质量以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投标方需要提供石材采矿权人的相关资料,主要如下: 1) 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到期时间不得早于项目计划完工时间; 2) 投标时提供采矿权人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到期时间不得早于项目计划完工时间; 3) 投标时提供采矿权人可向投标人长期供货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 采**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公里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_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刘阔 022-****2277
(****)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