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装饰性灯珠生产线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开
| 项目名称 | ****公司装饰性灯珠生产线建设项目 |
| 文号 | 安环评〔2025〕7号 |
| 审批时间 | 2025年8月29日 |
| 审批文本 | **** 安环评〔2025〕7号 关于****公司装饰性灯珠生产线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公司装饰性灯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公司装饰性灯珠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县永乐****开发区核心园区),项目为扩建,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总建筑面积约3323㎡。****公司年产300万套圣诞树成套灯饰产品建设项目,于2019年4****保护局**分局的环评批复(郴环函〔2019〕2号),2021年8月完成了自主验收。****公司年产10亿颗LED玻璃灯珠项目,于2024年6****保护局**分局的环评批复(郴环函〔2024〕7号),2024年9月完成了自主验收。为了企业发展,市场需求,该公司决定利用现有1楼、4楼空置厂房再次扩建一条装饰灯珠生产线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生产规模为年产21亿颗钨丝灯珠。根据******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环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你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公司按照环评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运行。 二、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的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永乐江。生产废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永乐江。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除垢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加强车间通风,确保厂界废气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加强营运期固体废物管理。完善现有危废贮存库建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分类收集后,****公司;化学品桶、废润滑油、硝酸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至现有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NOx≤0.0272t/a、COD≤0.117t/a、氨氮≤0.0117t/a。总量指****交易所购入,纳入我县总量控制管理。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并实际产生污染前,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运营。 四、其他环保要求按原有(安环评〔2019〕2号、安环评〔2024〕7号)文件要求执行。 五、该项目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由**市**生态****执法大队具体负责。 **** 2025年8月29日 |
| 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及期限 | 可在批复后60****政府(0735-****732****政府(0735-****000)提起行政复议。 2、可在批复后6****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