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
安环党组〔2022〕3号
****党组
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以及内设机构职能、
人员配置方案
局机关各股室(队、站):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2022年第4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以及内设机构职能、人员配置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张志毅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吴 宏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干部教育培训、扶贫、计生、统战、办公室(文电、会务政务公开、信息化、后勤、接待)、组织人事编制、财务、审计、改革、档案、机要保密、考勤、工青妇、老龄工作;负责管理生态环境领域有关资金、项目、科技、产业和固定资产投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办公室、人事科、科技与财务科、机关党委等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李 湛 党组成员、纪检员
负责纪检监察、廉政建设工作,对接市局纪检监察组。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郭丽玲 副局长
负责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生态环境督察的协调调度、各类规划编制、法规与宣传教育、项目审批报批、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宣传思想、督查督办、巩卫创文、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排污许可、污染防治考核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综合协调和法宣股,****环境局综合协调科、法规与宣传教育科、行政审批科等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杨小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环境监察执法、生态环境督察、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备案、综治信访维稳、禁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超、安全生产、环境应急管理、环保打非治违等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制度实施;协调解决全县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执法队,对接市生态环境****支队、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等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张海勇 副科级干部
负责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生态功能区考核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环境监测站,****中心、环****管理科(环境监测职能)等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江 丽 副科级干部
负责生态环境管理、自然生态保护、节能减排、生物多样性、生态补偿、污染源普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争资立项、生态环境统计等工作;负责水、气、土壤、噪声、光、化石能源领域的环境质量监管;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重污染天气应对,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核与辐射相关工作;负责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工作。负责属地生态环境的污染防治和监管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股,****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环****管理科****管理科职能)、自然生态保护科等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段晓柒 四级调研员
协助吴宏同志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谭** 四级调研员
协助杨小明同志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何炳煌 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郭丽玲同志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职能、人员配置
****办公室
1、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政务协调、机要保密、安全、接待、信息化、后勤保障等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人大****政协提案。****环境局****机关以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领域有关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运用。负责党组织建设日常工作、意识形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联系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员配置(7人)
办公室主任:胡小明
办公室副主任:刘小林
成员:李智、张婉晴、贺慧艳、周慧娟、刘钢
(二)综合协调和法宣股
1、职责
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拟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负责污染防治考核工作。负责宣传思想、创文创卫、配合市创建省空气质量达标示范市各类创建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等工作。协调推进全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承****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含督查督办)。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报送备案和行政处罚法制审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开展学法用法及学考活动。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事务。负责统一受理和组织办理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排污许可。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员配置(6人)
股 长:周雪莲
副股长:
成 员:李安华、陈武、 刘曼坤、凡姣、吕洲求
(三)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股(加挂“自然生态保护股”牌子)
1、职责
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组织编制水功能区划,拟订和监督实施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管理。负责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负责项目申报、争资立项、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建立并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协调履行国家、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县内相关义务,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起草自然生态保护规划,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承担全县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贯彻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辐射环境监测。负责收缴县内县属排污单位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负责县内排污权交易申请的初审,联系指导县内减排企业转让富余排污权指标;负责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员配置(5人)
股 长:周红梅
副股长:陈日
成 员:李保民(驻河长办)、曾任、曹志武
****执法队
1、职责
负责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受理调查处理环境污染引发的来人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环境问题;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现场调查处理;负责污染源在线监控的运用和管理;负责环境应急处置;承担县直管单位排污规范化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综治信访维稳、禁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全生产、**单位创建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员配置(10人)
队 长:贺诗富
副队长:周光学、周海波
队 员:彭武德、李斌、阳**、刘海池、陈丽红、李芝华、刘雨佳
(五****环境监测站
1、职责
负责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及相关标准,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的组织实施,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预警预测有关工作,承担县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生态功能区考核等工作。统一发布生态环境报告和信息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人员配置(4人)
负责人:王林峰
副站长:侯新蓉
成 员:周艳华、彭远红
(六)乡村**驻村工作队
驻金紫仙镇渡河村工作队(3人)
队长:李文豪
队员:刘志锋、陈依
****党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