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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0MA76JBE408 | 建设单位法人:王喆 |
| 谌仲尼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开发区 |
| ******开发区太乙路2号(中楼) |
| ****县青龙**道梁****段青龙庙石灰岩矿年开采200万吨(露天)矿山**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1-B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县 **回族自治区****县 |
| 经度:106.576389 纬度: 37.27000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4 |
| 同环发〔2024〕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00MA76JBE408001X |
| 2025-09-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889.56 |
| 424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00MA76JBE40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6MA75WDA40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DEP5791K | 竣工时间:2025-09-01 |
| 2025-09-10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09-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zkacaq.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计建设规模为200.00万吨/年,服务期限24年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规模为200.00万吨/年,服务期限24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施工前准备:临时设施—道路修建—场地平整—施工放线—复核施工图纸; ②挖方工程:拦挡—截水沟—临时防护—挖方—夯实; ③填方工程:拦挡—填方、碾压—临时防护—排水沟; ④主体工程:基础施工—结构施工—设备安装。 | 实际建设情况:①施工前准备:临时设施—道路修建—场地平整—施工放线—复核施工图纸; ②挖方工程:拦挡—截水沟—临时防护—挖方—夯实; ③填方工程:拦挡—填方、碾压—临时防护—排水沟; ④主体工程:基础施工—结构施工—设备安装。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山服务期满后,对剥采边坡进行削坡稳定,对采坑底部进行平整及压实,在矿山开采范围外设置警示牌和铁丝网;**土地复垦:对平整后的露天采场底部进行必要的碾压,根据确定复垦为灌木林地和草地的种植标准,对平整后的采坑底部覆土30厘米,对采坑台阶覆土20厘米,从而可满足植物的生长需要。表土覆盖后,进行人工精细平整。对矿山道路进行翻耕,使得翻耕后的土地可满足所栽种植物的生长需要。在覆土后的露天采场底部和矿山道路按照适地适草原则种植适合本地区生长的草本植物和灌木。其中露天采场底部区域条播柠条,每公顷条播柠条籽30千克;其它复垦区域在雨季播撒沙蒿和蒙古冰草等混合草籽,每公顷播撒草籽约60千克,复垦方式为植被的自然恢复。 | 实际建设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山尚在建设采矿期,目前开采过程中产生剥离土石,边开采边用于**复垦回填。待矿山服务期满后,将按照设计要求,对剥采边坡进行削坡稳定,对采坑底部进行平整及压实,目前,已在矿山开采范围外设置警示牌和铁丝网; **土地复垦:矿山尚在建设采矿期,待矿山服务期满后,将根据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对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进行复垦治理。项目已委托中国****勘查中心**总队完成了《****铁矿****公司****县青龙**道梁****段青龙庙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于2023年8月23日,******局组织5名相关专业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组通过了土地复垦方案。 待矿山服务期满后,将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设计要求,对平整后的露天采场底部进行必要的碾压,根据确定复垦为灌木林地和草地的种植标准,对平整后的采坑底部覆土30厘米,对采坑台阶覆土20厘米,从而可满足植物的生长需要。表土覆盖后,进行人工精细平整。对矿山道路进行翻耕,使得翻耕后的土地可满足所栽种植物的生长需要。在覆土后的露天采场底部和矿山道路按照适地适草原则种植适合本地区生长的草本植物和灌木。其中露天采场底部区域条播柠条,每公顷条播柠条籽30千克;其它复垦区域在雨季播撒沙蒿和蒙古冰草等混合草籽,每公顷播撒草籽约60千克,复垦方式为植被的自然恢复。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年产600万吨绿色精品骨料生产线项目”处置,洗车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采矿场设置排水沟疏通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使用,多余雨水外排至场外自然蒸发。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年产600万吨绿色精品骨料生产线项目”污水处理装置处置,进出车辆人工清理,不产生洗车废水。项目所在区域雨水径流较少,采矿场设置排水沟疏通雨水,不具备汇流条件,因此未建设沉淀设施。 |
| 有变动。项目进出车辆人工清理,所在区域雨水径流较少,采矿场设置排水沟疏通雨水,不具备汇流条件,因此,暂未建设沉淀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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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洒水车2台,多功能抑尘车1台,1座车辆冲洗池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4/1995-2024)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潜孔钻机自带有干式除尘设施,矿山配置3台洒水车,1台洒水车负责装载作业面和爆破后对爆堆洒水降尘;2台洒水车负责对运输道路和排土场的产尘点洒水降尘;道路敷设碎石、定期洒水抑尘等; | 项目采矿场厂界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监控点与参照点1小时浓度值的差值为0.154mg/m3~0.451mg/m3,检测结果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4/1995-2024)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
| 1 | 设备减振、消声措施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项目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合理布局、加强绿化,控制爆破次数和爆破时间等措施。 | 项目采矿场厂界外1m处噪声,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9dB(A)~59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9dB(A)~45dB(A),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夜间监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加强固废管理。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施工期剥离的表土禁止乱堆乱倒增加土地占用,剥离表土运至表土堆场进行暂存,用于后期土地复垦,堆存期间表土堆必须遮盖;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废润滑油、废雷管及生活垃圾。剥离土石方临时堆放至鸽堂沟已开采完的**,边开采边用于**复垦回填;机械设备及车辆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由检修单位带走,本项目厂区内不涉及废润滑油的收集和贮存。废雷管属于HW49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999-49),爆破用的雷管由爆破单位携带,爆破结束废雷管由爆破单位现场带走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 已落实。项目施工期加强了固废管理。 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多为附近居民,常驻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年产600万吨绿色精品骨料生产线项目》生活区垃圾收集设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剥离表土堆存在鸽堂沟预留的表土堆存场,用于闭矿后期矿坑回填及土地复垦。 本项目运营期剥离表土暂存于鸽堂沟**,后期全部用于本项目采坑回填;生活垃圾依托《年产600万吨绿色精品骨料生产线项目》生活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项目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均在第三方检修单位开展,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由第三方检修单位进行收集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厂区不涉及废润滑油的收集及暂存;爆破作业委托****进行实施,**不设炸药库,不贮存炸药及雷管,爆破作业废雷管在当次爆破****公司当值人员回收处置。本项目厂区不涉及废雷管的收集及暂存。 |
| 1 | 加强生态修复管理。本项目为矿山开采项目,项目建设过程应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2013)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运营期及闭**的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 | 已落实。 经调查,项目加强了生态修复管理。矿山开采过程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2013)等有关规定,加强了项目运营期及闭**的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 |
| 1 | 应做好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情况下应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确保环境安全。 | 已落实。经调查,项目运营期涉及的危险物质有废润滑油、废雷管、机械燃油等,均不在厂区内储存。项目矿床为海相沉积矿床,大多数矿层完整性较好,层位稳定,产生滑坡的可能性较小。矿山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为暴雨或长时间连续降雨引发的泥石流灾害。建设单位建立健全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配备了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建立了兼职的应急队伍,运营期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及应急能力建设,定期对矿山进行巡检,视天气情况,连续降雨、暴雨天气暂不进行开采。事故情况下了落实应急响应机制,同**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衔接,当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较小时,以公司应急力量为主的快速应急响应;若发生的环境****公司应急能力时,应急办公****生态环境局****人民政府,请求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做好风险敏感目标的应急疏散,以确保环境安全。 |
| 项目工业场及****铁矿****公司****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600万吨绿色精品骨料生产线项目》。表土堆存区依托《****县青龙**道梁****段鸽堂沟石灰岩矿项目(矿山开采)》表土暂存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工业场及****铁矿****公司****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600万吨绿色精品骨料生产线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1月委托******公司编制了《关于年产600万吨绿色精品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月30****环境局**分局以同环发〔2023〕9号《关于年产600万吨绿色精品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至2025年9月建成进入调试期,于2025年10月完成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表土堆存区依托《****县青龙**道梁****段鸽堂沟石灰岩矿项目(矿山开采)》表土暂存区。********铁矿****公司分公司,鸽堂沟矿山是**县韦州镇青龙**道粱****段五座石灰石矿山其中之一,其****铁矿****公司,鸽堂沟矿山位于本项目北侧约500m处,目前正在开采,内有道路相通,运输便携,为本项目预留4.8公顷面积(有效容积144万m3)用于存放本项目剥离的表土,待本项目表土堆存结束后,由本项目完成对占用区域的土地复垦工作。本项目开采过程中产生剥离土石方量共842.27万m3(折约1179万t),本项目采用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原则,运行年限为24年,从容积考虑,鸽堂沟可以容纳本项目的剥离土石方量。于2024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县青龙**道梁****段鸽堂沟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1月17日,****环境局**分局《关于****县青龙**道梁****段鸽堂沟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同环发〔2025〕5号)。于2018年8月开工建设,至2019年8月建成进入调试期,于2025年8月16日完成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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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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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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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设过程应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2013)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运营期及闭**的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调查,施工期未建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部分为当地居民,长驻办公人员办公生活依托《年产600万吨绿色精品骨料生产线项目》办公生活区。施工前,建设单位按照要求缴纳生态补偿费,并和施工单位对施工范围、临时设施的布置均进行了核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清理工作;施工期间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工作;临时施工材料在施工区域内指定分区安置;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指定施工道路行驶;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及时恢复。施工期现已结束,对于临时占地均进行了施工垃圾清理、土地平整及对原有植被进行恢复,植被恢复选用当地原有植被进行种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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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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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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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