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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办法》的通知(岑府办函〔2023〕112号)第十五条规定:“**县烟草专卖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市场变化等情况,可以每年对市场单元格划分及单元格零售点设置数量上限的规划进行适当调整。调****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并通过**县****政务中心办公场所公示栏)、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县烟草制品合理布局规划表(2025)向社会公示,于2025年11月12日正式生效,特此公示。
附件:<**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表(2025年).xlsx
**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