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10-29 17:16:12
****集团****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审、泉水环境影响评价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集团****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审、泉水环境影响评价采购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概况:****集团****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审、泉水环境影响评价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4服务期限:甲方提供资料齐全后30日历日。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日程计划安排和项目组织结构,当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进度调整时,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要求保质完成相应阶段工作,不能影响后续工作。
1.5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供应商可投报一个或多个标包,兼投兼中,具体情况如下:
| 标包号 |
名称 |
实施内容 |
合同估算价 (元) |
| 1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审 |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取得相关意见批复等。 |
165000 |
| 2 |
泉水环境影响评价 |
编制泉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直****水务局批复意见。 |
270000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持有****总局批准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具备从事本项目相关的设备及技术人员;
2.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公司近三年度(2022年至2024年,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2.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自2022年10月29日至2025年月29日止)独立承担过所竞报标包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 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自2022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29日止),无严重的违法行为;(1)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当日的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2)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29****公司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和标包的报价;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3. 供应商信息填报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0月29日17:30起至2025年11月5日17:30,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见)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163.com,****公司全称及项目名称简称+所竞报标包,邮件内容写明本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电话通知代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书中标明项目名称及所投标包;
(3)资质证书;
(4)近三年度(2022年至2024年,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5)供应商近三年(自2022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29日止)独立承担过所竞报标包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成果批复件/专家评审意见为准;
(6)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良行为记录,须提供当日的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29****公司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备注:
1.如因潜在供应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邮箱输入错误、未电话通知代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等)造成代理单位未收到信息填报资料,视为信息填报不成功;
2.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以上证明资料,逾期提交或提交资料不完整视为不符合报价条件。信息填报时的资料审查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供应商最终资****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获取方式:以上信息填报材****公司电子邮箱并核验无误后,磋商文件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至各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邮箱。
文件费用: 0 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提交标书代写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发布网站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采建设电子招投标网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转**路2号**城市建设大厦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1-****8306
代理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转**路2号**城市建设大厦21层
联 系 人:迟老师
联系电话:0531-****2677
8.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