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一码):520********063 | 宗地总面积:69542.97平方米 | 宗地坐落:镇宁自****社区 | 出让年限:40年 | |
| 容积率:容积率≤2.0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40.0 | 绿化率(%):30.0≤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50.0 | |
| 主要用途: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69542.97平方米 | 四级 | ||
| 区位: | 投资强度: | 估价报告备案号:****224BA0046 | 保证金:1487.0万元 | |
| 起始价:7435.0万元 | 加价幅度:10.0万元 | 挂牌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时30分 至 2025年11月28日16时00分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备注: |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允许联合申请(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凡违法违规用地,未接受处理或尚在处理中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按时开工和竣工的、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的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10-30 至 2025-11-26 到http://218.****.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10-30至2025-11-26 ****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11-26 17:00: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11-27 12:00: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20********063号地块:2025-11-19 09:30:00至2025-11-28 16:00:00;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须先在**省公共**交易统一注册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自然人参与须知:****中心信息部完成入场登记及账号获取,再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部电话:****3719)
(二)参加竞买者需在报名时缴纳保证金1487万元,可****银行保函代替现金缴纳,该保证金在成交后,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的20%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后,剩余保证金全部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其余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0日内付清。用银行保函代替现金缴纳的,成交后,由竞得人直接以现金方式缴纳成交价款。标的由镇宁自治县扁担山镇负责移交给竞得人,移交时间为付清全部价款后30日内。
(三)竞得人必须按照《******局规划设计通知书》(2024镇自然**规条字23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开发使用。若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基础设施改造、改建(如光缆、电缆、燃气管道、沟渠通讯设备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若出让地块范围内涉及林地,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完善林地占用手续,支付相关费用。******局须在竞得人足额缴清支付完上述费用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四)竞得人须制定《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报县自然**部门审查备案,并按县自然**部门通过的《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完成地块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能开工建设。
(五)成交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必须在土地移交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若出现土地闲置问题,将按中华人民**国国土**部第53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市**区)镇****服务中心6楼634
联 系 人:卜倩
联系电话:0851-****9248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若飞支行
银行账号:033********00001
****
2025年10月30日